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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国政府采购大事记

栏目: 专版,电子报 时间:2018-01-08 10:35:5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编者按:时序更迭,2018年已向我们走来。回首过去的一年,围绕“放管服”要求,我国政府采购改革在多个方面齐发力,留下了闪光的印迹。本报特梳理出这一年中值得回忆的片段,供读者参考借鉴。

2017中国政府采购大事记

1月

★军队北京地区工程采购试点启动

军队北京物资采购供应站职工公寓住房坡屋顶改造工程招标,是军队组织实施的第一个工程采购试点模拟项目,标志着军队探索建立集中统管、区域保障、信息智能、军民融合的工程采购新机制迈出重要一步。

★节能环保清单可通过系统接口方式导入电子化系统

财政部印发《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数据规范》,变革两大清单内容的人工录入方式。各地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可按《数据规范》通过系统接口方式导入两大清单。

★财政部公开征集PPP专家

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PPP中心)发布公告,为财政部PPP专家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PPP专家。

★福建政府采购比质比价制度正式实施

本月起,福建省省级预算单位开始实施政府采购比质比价制度。首期政府采购比质比价商品清单涉及计算机设备、办公设备、电气设备、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4类品目。各预算单位应将采购预算与同级财政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比质比价商品中标或成交平均价格进行比对,切实拧干预算“水分”。

2月

★财政部发布PPP信息公开新规

财政部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就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方式、监督管理等予以明确,推动PPP市场公平竞争、规范发展。其中强调,项目采购阶段的信息公开应遵照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执行。

★财政部就《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答复与投诉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10日。

★河南取消省直协议供货和服务定点

河南省财政厅决定取消2017年省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服务定点单位采购方式,将日常零星采购纳入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范围,同时取消公务用车维修定点服务。

3月

★广东省代表团第三次提出修订《政府采购法》

广东代表团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交“关于修订《政府采购法》进一步实现政府采购权责对等的议案”,建议围绕实现权责对等、优化和完善政府采购权利救济制度,加快启动修订《政府采购法》。该议案是在前两年所提议案的基础上,由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提出,并联名广东代表团30名以上代表形成的。

★《民法总则》获通过,政采实操中的多项难题有望得到解答

十二届全国人大会五次会议通过《民法总则》,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其进一步明确了法人的分类标准,完善了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和时效的相关规则,对解决政府采购实务操作中的多项难题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国务院修改和废止《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部分行政法规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76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36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3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其中,修改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并删除了其第七十八条。

★财政部规范PPP咨询机构库管理

财政部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机构库管理暂行办法》,这是首个对PPP咨询机构予以规范的文件。《办法》明确,PPP咨询机构库将实行动态管理,并建立黑名单制度,被列入黑名单的咨询机构五年内不得再入库。

4月

★102家中央部门“晒出”政采预算

4月7日,各中央部门相继晒出自家“账本”。中国政府网“中央预算、决算公开”栏目公布的信息显示,当天共有107个中央部门向社会公开了部门预算,其中102个中央部门同时对政府采购情况作出说明。这是中央部门连续第三年公布政府采购预算,公布部门的数量较前两年有所增加,大部分中央部门政府采购服务预算金额高于货物和工程。

★12家代理机构被财政部“黄牌警告”

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对12家代理机构亮出“黄牌警告”。这12家代理机构在财政部实施的“2016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被查出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存在违法违规情形,财政部分别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青海“负面清单”杜绝59项禁止条款

该省财政厅发布《青海省政府采购文件禁止条款清单》,列示了编制采购文件时的59项禁止条款,包括42项强制性禁止条款和17项参考性禁止条款。采购文件中凡有相关禁止条款的,必须修正或作出说明,才能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5月

★军队开展公务机票集中采购试点

5月1日起,军队对公务机票实施集中采购试点。试点单位和军队其他单位按照统一政策、自主选择的原则,可优先选择集中采购方式购买公务机票,享受全价机票(含头等舱)国内8.8折、国际8.5折的优惠价格。

★财政部要求公开采购成交记录

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强调集中采购机构应切实推进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信息公开,自2017年9月1日开始,除按规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地方分网公开入围采购阶段的相关信息外,还应公开具体成交记录。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的具体成交记录也应予以公开。

★浙江为政采合同管理树立标尺

该省出台《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明确政府采购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时间、变更和解除情形,细化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规则,同时制定合同的争议调解规则,力求解决采购人“重采购、轻验收”等问题。

6月

★公安部发布科研采购新政执行“说明书”

公安部印发《关于完善部属院校和科研机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的通知》,对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新政策的适用范围、科研仪器设备的界定、采购管理等予以明确,便于部属院校和科研机构更好地执行相关政策。

★财政部发文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

财政部发布《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改革方向、实施范围、预算管理、信息公开等事项,严禁利用或虚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违法违规融资。

★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草案征求意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发布公告,就《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草案》在加强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规范、推动实施电子化政府采购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26日。

★上半年150余家企业上政采“黑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对2017年上半年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作了统计分析,发现共150余家企业被列入“黑名单”,较2016年上半年增加了两倍多。其中,56%的违法失信企业因提供虚假材料受罚,经营许可证、认证材料、社保证明等成“入黑”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的“重灾区”。

7月

★修订后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正式颁布

为贯彻《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行为,财政部对2004年颁布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作了修订,公布了新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87号令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浙江打响全省推广应用政采云“发令枪”

该省财政厅举办政采云平台全面推广暨嘉兴市全域应用启动仪式,标志着政采云平台从开发建设、试运行阶段转入全面推广应用阶段。

★PPP条例征求意见

国务院法制办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17年8月22日。

8月

★财政部、民航局清算中心召开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座谈会

财政部国库司副司长何天文在会上表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成效显著,三年多来累计节约财政资金16.3亿元,下一步将以问题为导向继续深入推进改革进程。

★财政部启动2017年代理机构大检查

8月-12月,财政部组织开展了2017年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这是财政部连续第三年以全国联动的方式开展针对代理机构的深度监督检查,也是财政部出台《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后首次开展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我国首例行政垄断诉讼案终审“定音”

我国首例行政垄断诉讼案——深圳市斯维尔科技有限公司诉广东省教育厅涉嫌行政垄断案二审宣判,广东省教育厅因滥用行政职权而败诉。此案的终审结果有望解决困扰政府采购多年的难题,使“红头文件”再也不能遮挡政采的阳光。

★财政部公布2016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

2016年全国政府采购同口径规模为25731.4亿元,增速达22.1%,占全国财政支出和GDP的比重分别为11%和3.5%。从数据上看,货物、工程、服务三类采购规模的结构性变化趋势明显,而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的占比变化也表明,不断推进的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已初见成效。

★财政部举办87号令培训班

财政部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培训班。财政部国库司副司长王绍双作开班动员讲话,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参与87号令起草制定的同志,就87号令的修订背景、修订原则、修订主要内容及重点条款进行了讲解。作为此次培训的辅导资料,《中国政府采购报》推出的“财政部87号令深度解读”特刊,以其解读之专业、精辟、透彻,赢得了学员的一致好评。

9月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享政采定向支持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10月1日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还将在非招标方式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电子卖场等方面获得支持。

★2017中国政府采购奖评选启动

由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主办的2017中国政府采购奖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九部门印发货物、服务类标准招标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标准勘察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招标文件》《标准监理招标文件》5份货物、服务类标准招标文件,以进一步完善标准文件编制规则,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有关标准文件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政采领域只收4项涉企保证金

工信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公布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清单中列明的保证金共23项,其中涉及政府采购领域的保证金共4项,分别为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保证金、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援外项目投标保证金和援外项目履约保证金,均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设立。

10月

★财政部遏制政采低价恶性竞争

财政部在其官网陆续公开2017年“两会”建议提案复文。其中3份复文涉及政府采购低价恶性竞争现象,对此,财政部作出明确答复,将从多个方面进一步遏制低价恶性竞争,推进政府采购结果导向,倡导“物有所值”的采购目标。

★湖南杜绝随意滥用非公开招标方式

该省出台《湖南省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对非公开招标方式中采购人主体责任、采购人申报材料的清单以及非招标方式审批监督作了详细要求。

11月

★财政部指定全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告唯一网络媒介

财政部发文指定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为全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告的唯一网络媒介,并明确了该平台的各类管理事项。

★Win10政府版进入我国政采市场

正版软件采购网上架“Windows 10 神州网信政府版”产品,这标志着Win10操作系统正式进入我国政府采购市场。

★《反不正当竞争法》删除禁止以低于成本价竞争的规定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反不正当竞法》修订草案,新法将于2018年1月起施行。此次修订删除了禁止以低于成本价竞争的规定,专家表示,这与87号令增设第六十条的做法有异曲同工之处,对推动政府采购结果导向管理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财政部公布中央集采考核结果

财政部公布2015、2016年度中央集中和部门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其中,3家集采机构考核等次为优秀,其余4家考核等次为良好。

★财政部发布首批政采指导性案例

首批发布的10个案例涵盖货物、服务和工程等各种采购类型,争议事项均为实践中反映的热点问题,以推进政府采购执法标准化建设,弥补现行政府采购法律规范的不足,解决政府采购领域个别存在的“同错不同罚”问题。

★中欧政府采购对话在京举行

双方就中国国企改革、欧盟最新出台的公共采购系列规定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定》(GPA)相关议题开展交流磋商。

12月

★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在南宁举行

12月7日-8日,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在南宁举行。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伟出席会议并讲话,财政部国库司主要负责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娄洪在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对下一步开展政府采购工作进行部署。

★两办发布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

★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成立

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在杭州举办。省财政厅总会计师赵立妙当选为首届会长。        

(本版文字/戎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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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28期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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