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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将出台地方债终身问责制

栏目: 时政要闻 时间:2017-12-26 09:46:52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财政部将出台地方债终身问责制

本报讯(记者 朱开云)财政部日前在《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情况的报告》中透露,将研究出台地方债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制度,坚决查处问责违法违规行为。财政部在报告中表示,要坚决打消地方政府认为中央政府会“买单”的幻觉,坚决打消金融机构认为政府会兜底的幻觉。

财政部表示,通过持续规范管理,截至2016年末,全国法定限额内政府债务余额27.33万亿元,负债率(债务余额/GDP)为36.7%,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经济体水平;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32万亿元,债务率(债务余额/综合财力)为80.5%,低于国际通行的100%至120%警戒线。目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财政部也提醒说,虽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个别地方政府继续通过融资平台公司、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风险不容忽视。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的情况看,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的主要原因有四个: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观不正确;一些金融机构放松风险管控要求,大量违规提供融资;违法违规融资行为问责不到位;金融监管部门问责金融机构的制度尚不健全,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不严。

财政部日前还通报了江苏、贵州两省对部分县市违法违规举借地方债的整改处分情况,除责令限期整改,并对71名相关责任人给予不同处分。同时,有媒体报道称,财政部已组织核查部分市县、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发函至10个省级政府和银监会、商务部等部门建议依法问责处理,目前,重庆市、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等地,已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撤职、行政降级、罚款等处分。

财政部指出,下一步将严格执行《预算法》和《担保法》,坚决刹住无序举债之风,有效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持谁举债、谁负责,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债务人、债权人依法合理分担风险,积极稳妥处置隐性债务存量,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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