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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建立全国性政府采购博物馆

栏目: 实务操作(探讨),电子报 时间:2017-11-24 10:23:16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呼吁建立全国性政府采购博物馆

■ 宋军

笔者从事政府采购工作至今已近20年,在此期间,一直关注着政府采购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近来的几件事,让笔者认为有必要尽快建立全国性的政府采购博物馆。

第一件事是,近期,笔者打算筹办一场讲座,想查阅“政府采购”一词最早出现在我国官方媒介或财政部领导讲话中的资料,结果搜索半天,都没有一个准确和满意的结果。

第二件事是,有人问笔者,《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中的“总价值”指什么,为什么使用这个词。当时,笔者只查到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第二十条的内容,即“研究和评审大量投标书所需时间和费用与拟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价值不成比例”,就武断地说,其出处或许借鉴于此。政府采购项目的“总价值”,就是指政府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在由财政部国库司编写的《政府采购法辅导读本》中,也没有关于“总价值”的解释。笔者不由得感慨,如果有这方面的资料存档,或者参与《政府采购法》起草工作的有关人士能够就此写一些回忆文章,那再好不过了。

第三件事是,前些天,笔者在查找资料时,无意中翻到了湖北省政府采购协会与《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杂志于2012年合办的《政府采购理论与实践》(副刊)杂志。该杂志系双月刊,出于各种原因于2014年停刊,共办了18期。其中有一期刊发了一位退休同志写的井冈山时期政府采购雏形的文章,颇有研究价值,可惜停刊了。如果不收集保管,该杂志连同该文章都会被“淹没”。而当笔者就此事与该协会联系后确认,这份杂志已被当成废品处理了。

我国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来,已近三十年了。世事变迁,从财政部分管领导到各省政府采购处、政府采购中心的一把手领导,已经换了好几轮;当初参与政府采购制度设计的专家、学者,有的早已退休,有的仍坚守在政府采购理论研究的阵地上。他们是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参与者和见证者,能够为研究我国政府采购发展提供不少珍贵资料。

建立政府采购博物馆,既是政府采购发展的需要,也是政府采购研究的需要。开展这项工作,可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征集)材料,包括邀请参与者撰写回忆录等。也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给一些专业的研究机构。政府采购博物馆定位为研究与展览结相合,资金来源可申请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博产业)。

(作者单位:湖北省荆门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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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17期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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