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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招标公告

栏目: 招标公告,电子报 时间:2017-11-20 18:58:07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上海市浦东新区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交通设施应急维修及日常养护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1月17日9:00至11月24日9:00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0日10:00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浦东新区交通设施应急维修及日常养护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HXM-01-20171102-0234

预算编号:01-17-21823

01-17-21824

01-17-21825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上海市浦东新区交通设施应急维修及日常养护采购

具体包括:该项目施工内容主要是对新区范围内的所有在用交通设施,包括SCATS进口信号机、国产信号机、检测线圈、通信电缆、光缆、信号灯具、灯杆等设施,进行应急维修、维护、安全巡视、以及新增、改建、迁移交通设施等零星养护内容。

包件一:SCATS进口信号机养护

包件二:国产信号机养护

包件三:北片信号灯养护

包件四:南片信号灯养护

投标单位只允许选择二个包件报名,投标单位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1.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招标,各包件综合单价(合计)招标控制价:

包件1:人民币30万元

包件2:人民币45万元

包件3:人民币17万元

包件4:人民币17万元

各包件投标综合单价(合计)报价不得超过该控制价。

2.各包件投标总价招标控制价:

包件1:人民币5300000元

包件2:人民币4700000元

包件3:人民币8900000元

包件4:人民币5000000元

各包件投标总价报价必须按该控制价报价。

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交付日期:暂定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23900000元

国库资金:人民币23900000元

自筹资金:人民币0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三)其他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资格(资质)要求: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其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合格的供应商可从2017年11月17日9:00至11月24日9:00,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站(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材料。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从2017年11月17日9:00至11月24日9:00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须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0日10:00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网站:www.zfcg.sh.gov.cn

开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4A05室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

七、本公告发布媒体: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站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其他事项:

(一)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二)答疑时间:定于2017年11月28日14:00

答疑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举行答疑会

(三)现场踏勘:2017年11月27日10:00

集合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1920号

(四)本招标公告未尽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本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55号

邮编:200135

联系人:陆智宏

电话:13386261778

传真:021-2204655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4楼4B08室

邮编:200135

联系人:高伟

电话:13764689046

传真:021-68542111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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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16期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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