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某部物资采购站招标公告
军队某部物资采购站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部战区某部物资采购站所需拉杆箱项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1月17日至11月22日
我部就中部战区某部物资采购站所需拉杆箱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2017-ZL-1004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中部战区某部物资采购站所需拉杆箱480个
规格型号:密码箱(双拉链扣锁),颜色为深棕、深蓝或者黑色,拉杆材质为全加厚铝合金,箱体尺寸为24寸(高57cm、宽40cm、厚27cm),万向轮(静音轮、双排飞机轮、直径8-10cm);箱表层为进口硅胶二层PU材质、配备前袋,内衬为布材质、内置收缩扣和拉练隔层,周边采用皮质包边保护箱体减少磨损;箱体外层正面印制铁军臂章图案(宽13cm、高18cm),颜色为银灰色。外包装为防尘袋和包装袋。
数量:480个
交货时间:2017年12月1日前
交货地点:保定市
交货方式:免费配送
质量保证期: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成立时间2年(含)以上,注册资金人民币20万元(含)以上生产或销售型企业,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具有投标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资格,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四)拥有开户许可证和对公账号。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预审:
(一)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必须通过资格预审。
(二)递交预审资料时间及地点:
1.递交开始时间:2017年11月13日12:00
2.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2日18:00
3.递交地点:军队某队物资采购站
说明:
1.接受网上资质预审;
2.预审资料递交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4:30-17:00(非工作时间不予受理)。
(三)递交预审资料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经销商提供生产企业授权书(复印件)或生产商提供设计、研发、生产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
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包含法人亲笔签名、法人手机号码、座机号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为到现场须提供:包含授权人亲笔签名、授权人手机号码、座机号码);
7.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8.最近3年不少于1份同类产品合同业绩(复印件)。
(四)递交要求:
1.申请材料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装订成册(所投多包的,按照包号分别装订)。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固话、手机)”;
2.申请材料应当编制目录、页号,按照申请材料顺序装订(胶装),每页有页码并且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
3.申请人应当在本公告明确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材料送达采购机构,逾期递交的将拒收;
4.未按要求装订的,采购机构将拒收。
(五)资格预审方法及结果判定: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按照本公告要求的申请材料和资格要求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凡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均允许参加投标。
(六)结果告知:我部将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所有申请人资格预审结果,并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不发售招标文件。
(七)注意事项:
1.申请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2.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及时间向采购机构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3.申请人应当保证其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因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承诺等,影响本次资格预审和后续采购的,我部将报请上级采购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年内禁止其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1月17日至11月22日
(二)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军队某部物资采购站
(三)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接受现场领取和网上发售
(四)招标文件售价:发售文件时须交纳人民币2000元投标保证金(对公转账),作为参加投标的保证,未中标商户招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商户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货物供应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开标前2个小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二)开标地点:军队某部物资采购站
七、本公告发布媒体: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www.cgpnews.cn)、中国财经报网(www.cfen.com.cn)、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名称:军队某队物资采购站
地址:河北保定市竞秀区五四中路1859号
邮编:071000
联系人:张助理
电话:0312-7923554、17736229927
传真:0312-7923382
附件:货物一览表及技术、服务要求
军队某部物资采购站
2017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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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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