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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以问题为导向规范网上竞价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7-11-17 10:15:24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津市:以问题为导向规范网上竞价

该市出台规范性文件对竞价采购范围、采购方主体责任、供应商操作流程、成交规则、违规违约惩戒五方面作出明确要求  

本报讯 记者昝妍报道  记者近日从湖南省津市市政府采购办了解到,该市自八月初出台规范性文件为政府采购网上竞价立规矩以来,通过对网上竞价采购范围、 采购方主体责任、 供应商操作流程、成交规则、违规违约惩戒五方面作出明确要求,目前已取得不错的落地效果。

津市市政府采购办主任韩邵军告诉记者,规范出台实施到目前,采购人更加明确了其主体责任要求与网上竞价合理合规的采购程序,落实了应采尽采;项目拆分的现象与逃避政府采购的行为有了明显减少;恶意竞争现象缩减了但参与竞争的供应商数量却达到了之前的1倍。“除以上成效之外,采购人也对重新规范后的网上竞价系统表示满意。”韩邵军说。

据了解,鉴于津市之前一些采购项目中会出现个别采购人以化整为零的方式拆分、肢解政府采购项目,逃避政府采购监管的现象,今年伊始津市市引入了网上竞价系统。经过半年多的运行,仍然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某些供应商借资质竞价、不按资质经营范围竞价、竞价后不按合同规定履行、以次充好或恶意竞争等。“因此津市决定出台相关政策来解决津市政府采购网上竞价出现的一些问题,希望以此提高采购效率、充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提高网上竞价采购绩效。”韩邵军说。

针对突出问题,津市首先是对网上竞价采购范围作出了规定,凡属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金额在20万元以内的,一律通过网上竞价采购(20万元以上适用招标程序);凡属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项目,且没有达到招标下限的,货物、服务类额度单次超过5万元或全年累计超过10万元、工程类额度单次超过10万元或全年累计超过20万元的,一律实行网上竞价采购。

在对采购主体的规范要求方面,津市要求采购人必须在网上发布竞价采购公告,公开明确网上竞价采购项目的具体需求,包括商品名称、品牌、型号、参数、合同签订时间、售后服务要求、付款方式等,作为网上竞价采购合同组成部分,且一旦公布,不可更改。采购人发布网上竞价采购公告后,网上竞价采购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将自动安排在下一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开始竞价,竞价时长为120分钟。韩邵军还告诉记者,在引入网上竞价系统特别是规范各项操作后,采购人按照网上竞价系统规范要求足不出户就可以网络化操作,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成交后,采购人若对产品质量或违约等行为不满意也可书面投诉供应商。

在对供应商操作规范的要求方面,津市要求供应商参加网上竞价采购活动,事前必须在系统中签订《承诺书》,并加盖数字认证电子公章后,取得报价资格;必须仔细阅读网上竞价采购公告所明确的采购需求、竞价须知、竞价程序等内容,并确认充分理解、完全响应,加盖数字认证电子公章后,方可对所选采购项目报价;报价分为两轮,每轮60分钟,可多次报价,每次报价应低于或等于上一次报价;在第一轮报价截止时间前没有报价,则不能参与第二轮报价;报价过程中,系统不再显示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情况。

韩邵军告诉记者,通过对成交规则的调整,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必不得少于两家,若少于两家网上竞价采购活动就会终止。采购活动终止后,采购人应修改需求、重新发布竞价公告,进行第二次竞价。若第二次报价的供应商仍少于2家,系统将选择两次竞价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候选供应商。如果两次竞价均无供应商报价,采购人可直接以不高于竞价公告的最高限价,向符合需求的供应商直接购买,并将结果录入系统,在网上公示。网上竞价结束后,系统将按照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排序,列出候选供应商名单;采购人应在2日内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从候选供应商中确认成交供应商;如采购人未在2日内确认成交供应商,系统将自动选择报价最低的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发布结果公告。这样一来,津市市网上竞价成功率较之前有了显著的提高,供应商的参与数量是以前竞价一倍。

为了降低恶性竞争,规范中也特别强调了关于违规违约的惩戒。“供应商只要有违反承诺规定的行为,根据不同程度的情形会给予相应的处理。”韩邵军说,如果成交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将网上竞价采购项目合同转让给第三方履行并从中获取利益、或不按网上竞价采购公告和合同履约的,将冻结其法人代表在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所有帐号1年,并在1年内禁止注册新账号;成交供应商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或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产品,或主机、零件、配件或耗材等以少充多、以劣充优、以假充真,或进货渠道不合法、不规范、不正当的,将冻结其法人代表在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所有账号2年,并在2年内禁止注册新账号;成交供应商有串通报价、贿赂、欺诈行为,或资格证明材料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将冻结其法人代表在政府采购网注册的账号3年,并在3年内禁止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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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15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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