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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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7-11-13 19:38:00 发布: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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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办发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首次对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实施作出全面、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其中提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督促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推进消防教育培训、技术服务和物防、技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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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14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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