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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采中心五年大步提升“四化”水平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7-10-26 18:43:2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国采中心五年大步提升“四化”水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在国管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发挥政策功能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优化采购服务,强化采购监管,推进管理创新。五年来共完成单独委托采购项目5350个,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1554520次,网上竞价144209次;采购额共计994.54亿元,其中:货物类505.77亿元,服务类315.82亿元、工程类172.95亿元,分别占总采购额的50.85%、31.75%和17.4%,节约资金182.53亿元,资金平均节约率15.35%。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标准化、专业化、电子化、精细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采购业务全面加强

第一,不断完善业务基础建设。一是对国采中心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清理,构建了“两大方面、九个类别”共计66项的制度框架体系,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更新完善。二是推进采购文件范本库建设。受财政部委托,完成全国政府采购计算机、笔记本和打印机三个品目招标文件范本工作;分类编制采购文件范本,编制完成通用货物类、信息类货物范本,综合物业、保安、保洁类范本,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范本等,并根据87号令的新要求,及时修改、调整、完善。三是逐步建立需求标准体系。以推进电子化招投标为契机,编制完成服务器、空调等品目的需求标准化体系,逐步将物业、保洁等品目纳入编制范围,提高了采购需求的合理性和采购效率,并为政府采购相应品目行业标准的制定提供依据。

第二,不断优化采购组织方式。一是单独委托项目归口管理。成立采购四处专门办理信息类产品单独委托项目,并逐步移交全部货物、服务类单独项目。二是实现协议供货与批量集中采购结果挂钩、价格联动,引入价格和数量浮动机制,丰富产品型号;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批量集中采购,有效缩短项目周期;推广批量集中采购物流查询系统,提升采购人体验。三是完善网上竞价采购,制定《网上竞价管理办法》,梳理更新竞价品目,强化后期履约监管。四是探索电子商城模式,开通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实行电子卖场供应商招标入围。五是创新定点采购执行方式,定点采购入围与集采目录发布保持良好衔接,延长服务周期,实行资格审查入围,降低入围门槛,缩减审批流程。六是有序推进工程采购。在北京市招标办和市交易中心设置“国采工程”窗口,选派业务骨干驻场办公,有效缩短采购周期,提升服务质量。

第三,保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一是印发《关于加强重要项目组织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大额、重点项目,明确项目负责人,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全程监控报告制度,保证重要项目论证充分、运转有序、风险可控。二是统筹安排,确保各部门重要项目顺利实施。十八大以来,完成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系列援外项目、民政部中央救灾物资采购、故宫博物院修缮改造、中央国家机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系列信息类货物采购、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综合训练馆工程系列项目等,有力保障了国家重要政策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其中,2017年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世界博览会中国馆项目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方式,极大缩短了项目周期。

政策功能有效落实

第一,积极扶持中小微企业。全面清理保证金收取,取消所有项目投标保证金,工程定点取消履约保证金;减少投标企业资质证明核验,供应商注册实行“一表登记”“一码办理”、项目评审仅核验“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严格落实价格扣除等扶持政策,单独设置小微企业包入围,加大小微企业扶持力度.

第二,认真落实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清单,对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的强制采购品目,严格按照清单执行强制采购,对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和列入环保清单的产品,在项目评审中予以加分或价格优惠,落实优先采购。扶持绿色制版技术,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产品。要求通用耗材入围厂家制定废旧耗材的有效回收方案,将再生产品纳入办公用品定点产品目录,家具采购中突出企业的环保原材料比拼等。

第三,继续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2011年正版软件采购网开通以来,通过该网采购办公软件13.66万套,金额3.31亿元,杀毒软件55.38万套,金额0.81亿元,操作系统6.35万套,金额0.94亿元。累计实现软件采购128.8万套,金额17.31亿元。中央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实现了软件正版化,有力保障了国家信息安全,营造了创新、创业环境,推动了产业的健康发展,维护了中国在国际上尊重知识产权的国家形象。

第四,积极推进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政策落实。在采购文件范本编制和项目评审中,嵌入企业信用记录查询环节,对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积极发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对失信企业形成协同监管、联合惩戒的有效约束。

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第一,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一是办公信息化水平得到升级,依托新办公场所,建成独立开标室、全封闭评标室、电子开评标室,实现实时监控。二是门户网站和网上采购平台不断完善,用户体验不断提升。中央政府采购网获工信部“中国最具影响力政务网站”,正版软件采购网获“中国服务创新型政务网站”。三是开发建成电子化辅助招投标系统,单独委托项目稳妥有序接入,实现从项目委托、编标、开标、评标全流程电子化,极大降低了供应商投标成本,采购效率显著提高。

第二,业务培训不断完善。按照“突出重点、分类培训,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试行京内、京外业务培训班,不断提升培训针对性、实效性。根据部门工程采购特点,组织“科教文卫体”系统工程业务专题培训班,实现精准服务。针对下属事业单位多、采购业务体量大的部门,选派干部进行有针对性地授课,提升各采购单位政府集中采购政策水平及业务能力。十八大以来,累计组织采购业务培训班29期,各部门共受训8000余人次。

第三,开辟“放管服”专栏。准确把握采购中心作为中央国家机关集采机构的定位特征,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精神,以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为依据,以采购服务为核心,着眼服务对象,梳理服务清单,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简化优化服务。在“中央政府采购网”开辟“放管服”专栏,内设服务清单、服务流程、办事指南、公开招标评审流程、满意度评价表等内容,为采购人、供应商提供更加清晰明了、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

监管机制逐步形成

对内,一是完成国采中心机构职能调整及业务流程规范工作。组建项目评审处,独立开展开评标活动,将编制采购文件与开评标相分离,解决项目负责人“一竿子插到底”的问题。成立综合监管处、新增采购四处,强化内部监督制衡机制,优化业务流程,明确前、后段权责,形成采购项目从受理到完成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二是推行采购业务综合监管月报、项目抽查、项目督办、前后段定期反馈等工作,以全流程监管为目标,建立自检自查自纠工作机制。三是成立中心纪委,专责监督党风廉政建设,护航廉洁采购。

对外,一是强化对采购人监督制约。实行采购人项目委托承诺制,与财政、审计和资产管理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召开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和组织各单位政府采购负责人培训班,强调采购人主体责任。开展工程采购项目履约业务巡察工作,促进采购人及时发现项目风险。二是完善供应商履约管理。研究制定配套履约管理办法,着手建设供应商履约评价管理系统,对虚假投标、不按合同履约的供应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三是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专家管理。结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做好专家履职记录和评价工作;严格专家抽取和使用管理,强化对评审专家行为的有效监督和制约。

(鞠业强  程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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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09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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