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家:应加快推动我国环境立法法典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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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家:应加快推动我国环境立法法典化研究
本报讯 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的“各国环境法典翻译出版国际研讨会”日前在京举行。与会专家认为,应当不断加强环境法中外学者之间的交流沟通,加快推动环境法典的编译和理论研究工作。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表示,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动美丽中国建设,民法总则将“绿色原则”纳入基本规定,环保立法实践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法典不是单一的法律,也不是法律的简单汇编,而应是科学系统编纂的成果,是对于法学和法律的提炼和结合,应当对法律领域根本的原则和基础性的规范作出明确。
“法学界应加强对国外单行法、法典和综合性立法等环境法立法模式的研究和探讨。”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梓太认为,在对环境法律体系进行初步法典化时,要设立一个更具可操作性的目标定位,例如可以先从污染立法做起,随着法典不断发展成熟,再适当进行更高程度的法典化。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刘洪岩表示:“我们要了解其他国家的法典是如何做的,但也需要把别国经验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探寻出一条适合中国环境法典化的发展路径。”
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认为,近年来我国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环保领域专门适用于环保制度党内法规性的文件数量很多,应当研究如何进一步把党内法规中的一些环保规定,通过法律的程序转化为国家立法,从而更好地推动环境立法和生态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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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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