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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招标公告

栏目: 招标公告,电子报 时间:2017-10-19 17:21:2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上海市静安区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彭浦镇城市管理和非机动车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0月16日9:00至10月23日16:30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0日10:00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彭浦镇城市管理和非机动车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SHXM-05-20170930-5706

预算编号:

05-17-60733000、05-17-60736000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彭浦镇城市管理和非机动车管理服务采购

包件一:彭浦镇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一)

包件二:彭浦镇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二)

包件三:彭浦镇非机动车管理服务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招标文件

注:该项目各包件兼投不兼中。

交付地址:要求按用户

交付日期:本项目服务期限自2017年起,采取一次招标一年使用。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无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11540000元

国库资金:人民币0元

自筹资金:人民币11540000元

包件一:人民币5088000万元

包件二:人民币4452000万元

包件三:人民币2000000万元

注:各包件超过其预算金额的投标均不予接受。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三)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国家和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和服务,按相关规定进行优先采购;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一)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年10月16日9:00至10月23日16:30,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站(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下述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的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3.非本市企业提供本市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等原件彩色扫描件;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注:所以材料须原件彩色扫描件。

(二)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17年10月16日9:00至10月23日16:30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须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0日10:00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5楼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

七、本公告发布媒体: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站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其他事项:

(一)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可于2017年10月24日11:00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由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统一解答。

(二)自行踏勘现场。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人民政府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725号

邮编:200072

联系人:朱涛

电话:13585837822

传真:021-3603102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秣陵路80号4楼

邮编:200070

联系人:周雪华

电话:021-33095511

传真:021-62551127

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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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07期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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