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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借“益阳经验”打造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栏目: 政采要闻,绿周刊,电子报 时间:2017-10-16 18:02:3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聚焦垃圾焚烧发电】

湖南:借“益阳经验”打造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湖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合同范本出台,为该省集中推进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打下了良好基础

本报讯 湖南省财政厅与相关部门对益阳市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实地调研,借鉴益阳经验,拟定了湖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合同范本,并于近日正式出台,为该省集中推进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打下了良好基础。

据了解,今年4月份以来,湖南省财政厅与省住建厅组成调研组,对益阳市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与光大国际旗下的光大环保有限公司进行了详细沟通,并组织相关专家,借鉴益阳经验,拟定了湖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合同样本。

益阳市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经益阳市人民政府授权,益阳市住建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专业的、有实力的社会资本;中标的社会资本独资成立项目公司,市住建局与社会资本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其独家特许经营权、在项目公司成立后承继社会资本在特许经营协议项下的权利与义务;特许经营期30年,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包括优化)、建设、运营、管理和维修(包括设施设备更新)以及垃圾处理,市住建局负责提供垃圾并监督;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享有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等各项有形及无形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在运营期内,项目公司通过出售所发电量和收取垃圾处理补贴费收回投资并获取合理收益;特许经营期末,项目公司对设施进行全面恢复性大修后,将设施及相关资料全部无偿移交给市住建局或其指定机构。

2017年湖南省财政厅采取PPP模式重点推出、倾力打造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PPP项目、污水处理PPP项目三个环保系列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针对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湖南省按照每个市州至少1座和“全面覆盖、逐步推进”的总体思路,计划到2020年,规划投资150亿元,分三批整体打包、集中推进湖南省28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湖南省财政厅将采取规范PPP合同范本、统一技术标准要求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进行合作。对每个处于建设期的项目给予前期费用补助;在分配政府新增债券资金时,对需要政府承担的,通过转贷地方债予以支持,向项目所在市县倾斜,并要求市县将这部分资金优先用于垃圾焚烧发电等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有部分地区利用PPP模式违规举债,开展“伪PPP”项目。具体来说,“伪PPP”项目有以下几个明显特征:合作期低于10年;未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采用保底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变相融资;社会资本方实际不承担运营责任;项目没有设立绩效付费机制。新出台的合同样本,将有效解决上述问题。据湖南省财政厅金融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将进一步规范项目操作流程:

开展全面清查行动。针对目前PPP项目中存在的问题,湖南省财政厅拟定于今年11月起对全省PPP项目开展全面清理,通过对实施方案及正式合同的审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对于违规操作PPP模式的项目,一律要求整改到位;对于严重不规范以及假PPP项目,按照项目“能进能出”的原则,将其调出省示范项目名单。

督导示范项目规范推进。按照项目类别、进度实施分类监管,充分发挥部门单位、专业咨询机构和专家的力量,加强指导督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必要的监管审查,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监督管理机制,避免利益输送和腐败行为,促进全省PPP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加强项目后期绩效管理。一方面,省财政厅将积极探索完善绩效评价方法,通过对项目运作、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等进行综合评价,激励社会资本通过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将评价结果作为政府付费、合作期限以及项目价格调整的重要依据,落实社会资本建设后运营维护责任,提高项目质量,避免出现回购安排、固定收益承诺等现象。

徐州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厂PPP项目招标结束

投资超18亿元日处理规模近4000吨

■ 本报记者 耿丹丹

近日,由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徐州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厂PPP项目”结束招投标工作。据相关人士介绍,该项目的投资规模可观,总投资达18.81亿元,建成后的处理规模同样不可小觑,达到近4000吨/天,因此,吸引了业内13家主流企业参与竞争。

8月启动资格预审工作

据了解,徐州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厂PPP项目已被列入江苏省PPP项目库,并入选江苏省财政厅2016年江苏省PPP试点项目。

8月4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该项目资格预审公告。8月28日,该项目发布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共有13家企业参与投标申请,经审查其中十一家符合资格条件,分别是:成都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创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光大环保能源(苏州)有限公司、光大环保能源(济南)有限公司联合体等。9月15日,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10月12日,该项目开标。

该项目的经营合作期限为28年,其中计划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26年。项目回报机制包括上网发电收入和可行性缺口补助。

在激烈的竞争之下,项目的补贴价格尤为值得关注。根据招标文件显示:项目一期满负荷运营时的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单价(含税)最高限价为42元/吨。也就是说,一旦徐州一期垃圾焚烧项目建成并且满负荷运行,政府给予的垃圾处理费补贴为42元/吨。

据资格预审公告显示,该项目选址拟定于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310国道南侧,占地面积约220亩。项目设计处理规模3750吨/天(垃圾入炉量),分两期建设,估算总投资约为18.81亿元。其中,一期设计规模2250吨/天,估算投资额约为12.68亿元;二期设计规模1500吨/天,估算投资额约为6.13亿元。项目采用机械炉排焚烧炉工艺,其中一期建设3×750t/d机械炉排炉+2×25MW凝气式汽轮发电机组,二期新增2条750吨的焚烧—烟气净化线及1台25MW汽轮发电机组。

合格社会资本数量不设限

根据招标文件,该项目要求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净资产应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申请人自2007年1月1日起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止,至少有1座以PPP或特许经营模式投资、建设、运营的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技术且设计日处理规模不小于10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业绩。申请人拥有足以保证本项目得以正常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所需要的专业技术和管理团队,项目负责人须担任过1000吨/日及以上规模炉排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经理。

而针对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该项目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名;联合体成员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在未来项目公司中的股权出资比例不低于41%(含)。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该项目采取PPP模式中的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该项目由徐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的政府出资人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PPP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一期估算投资额的20%,其中政府方参股比例为40%,社会资本参股比例为60%。

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设施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处理徐州市市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烟气排放设计值不仅满足国标《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要求,还应满足2000年欧盟标准(2000/76/EC);飞灰处理采用厂内稳定化处理,经处理后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项目渗沥液及污水经焚烧厂内污水处理车间处理达到三级排放标准后,送至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江西出台措施推进生态扶贫

鼓励贫困地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本报讯 近日,江西省发改委、省扶贫和移民办、省林业厅出台《江西省推进生态保护扶贫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推进环境综合治理等手段,进一步提升贫困地区生态质量,加大生态补偿力度,探索生态价值转换新模式,让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得到更多的“绿色红利”。

方案》提出,要加快贫困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建设,鼓励推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鼓励贫困地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加强水污染治理。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

《方案》指出加快推进贫困地区集中供热、“煤改电”工程建设,切实落实气源,有序实施“煤改气”项目,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各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17年,基本淘汰黄标车。鼓励贫困县城市公共交通车辆更新改造和升级,提升城市公交和出租车推广使用节能和新能源车辆的比重,对新增或更换的新能源公交车和出租车给予奖励补助。

此外,《方案》指出,健全生态价值转换机制。加大绿色金融扶持力度,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林权抵押贷款试点等自然资源抵押贷款,优化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完善配套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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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706期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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