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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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
本报讯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实现森林、湿地、水流、耕地、草原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补偿水平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跨地区、跨流域补偿试点示范取得明显进展,多元化补偿机制初步建立,基本建立符合我省省情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主要目标。
《意见》提出要发挥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主导作用,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规政策,创新体制机制,拓宽补偿渠道,通过经济、法律等手段,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意见》指出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生态保护补偿支持力度。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生态建设投资,拓宽生态补偿市场化、社会化运作渠道。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此外,《意见》提出要创新政策协同机制。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健全环境损害赔偿定量化评估制度,深入开展环境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健全生态保护市场体系,完善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使保护生态者通过生态产品的交易获得收益。在长株潭地区开展水权交易试点,探索水权制度建设,鼓励水权转让。积极开展碳排放权交易总量及配额分配工作,建立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组织有关企业和单位参与碳排放权交易。重点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下的林业碳汇交易,完善森林生态价值补偿机制。加强林权交易服务、林业产业金融服务、林业产品电子商务服务和林业中介服务,探索建立区域性林业产权交易市场。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全面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污指标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完善配套管理办法,扩大有偿使用和交易范围。落实对绿色产品研发生产、运输配送、购买使用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完善政府两型采购制度,定期发布两型产品目录,优先采购两型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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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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