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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有道 心法无轨 ——郑轩谈书法的“法”与“意”

栏目: 阳光副刊,电子报 时间:2017-09-21 17:56:2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名家】

书法有道  心法无轨

——郑轩谈书法的“法”与“意”

仔细品读郑轩的字,平稳谨严,刚劲秀丽。行书神采飞扬,如行云流水;隶书独具一格,更显功力深厚。于是,萌生了向他请教书法之道的想法。

记者:学习书法如何得法?书法也有一定的规律可循吗?

郑轩:任何事物都有规律。书法之法,可以简单地归纳为:“书法有法,结字为要,用笔讲究,体意谐调。”

汉字笔划的长短、粗细、俯仰、伸缩等和偏旁的宽窄、高低、侧正,点划安排与形式布置等,构成了结字的不同形态。书有规矩,字有体法。具体地说,就是点画要精到,结体要规范,使转要自然,章法要富有变化。学习书法一方面要精熟,只有熟习精通,才能心手相应。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一定要讲究规矩。不得其法,难得其能。古人说,学书未有不从规矩而入,亦未有不从规矩而出。

千百年来,大家对书法中的用笔和结字的关系有过非常多的讨论,但都没有形成定论。以前大多数书法家认为:书法之道,用笔千古不易,结字因时而变。启功先生曾作了一个形象的比喻:我们把王羲之帖中的一个“三”字,切成三段,随意散在地上,用笔仍然是王的用笔,而结构改变了,这个字还好看吗?因此说,书法之道,首要在注重结构,把字的间架结构掌握了,而且弄准确了,则写字成功了一大半。为此,启功先生还总结了三条经验:“上紧下松”(上下结构的字)、“前紧后松”(左右结构的字)、“里紧外松”(内外结构的字)。掌握了这三条规律,对汉字结构的把握就基本正确了,在写字的过程中也就立得住。然后我们注重笔画线条的熟练美化处理,书法的功夫便达到百分之八十的程度了。

用笔的技巧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清人周星莲所说的“书法在用笔,用笔在用锋”,就是讲究用笔的典范。要掌握执笔、转锋以及疾涩、提按之法。古人讲,软则遒劲,长则灵动。书法要有墨气,用墨应浓淡相宜,干湿得当,不滞不枯,这样才有气韵生动的效果。

“体意谐调”则是指我们在进行书法创作时,要注意把书写的内容与合适的书体进行有机结合。比如写政令、碑文、墓志等内容,当然是用正楷合适;写时令的小品、诗歌、或者应景的笔会,则行书、行楷书等比较受欢迎。《兰亭序》描述的“天朗气清,惠风和畅”的日子里,“群贤毕至,少长咸集”,大家吟诗作赋,其景也清丽,其情也欢愉,因此,成就了第一行书《兰亭序》。《争坐位帖》也是如此。若是用楷书来状景抒情,绝出不了《兰亭序》和《争坐位帖》这样的千古绝唱。因此,体意谐调是书法创作应遵循的紧要法则之一。书法是形式美与内在美的结合体,文字内容与书法艺术是内在依存、相互渗透的,书法如果背离内容,失去深广的哲学、美学底蕴,书法艺术便失去了灵魂,也就失去了独立存在的价值。

记者:掌握了书法之“法”,是否就能写出一手好字了呢?

郑轩:书法不单是把字写好那么简单,一幅书法作品要真正称得上好的“书法”,还要法外求变,也就是要在掌握书法基本规律的基础上,突出自己的创新和风格。自古以来,对于“法”的运用都有度的把握和灵活性的问题,有法和无法的相对性往往表现在书法家情绪、书写内容等方面的审时度势,这是书法得以发展和延续的常理。从书法史来考察,那些被后人称颂不绝的经典之作如《兰亭序》《祭侄稿》《黄州寒食诗帖》等无一不是抒情写意、书文并茂的楷范。不仅如此,书法艺术还可以做到随篇章内容的变化呈现不同的情感反映。书家的情绪有喜、怒、哀、乐之别,书法作品也就呈现出各不相同的神采和风格。在古代书家的创作中,“诗意”的表现已成为自觉的追求并汇成书法艺术绵延不断的文脉,流淌在那种神奇而富有变幻的线条世界里,最终积淀成为中国书法最本质的特征,书法因渗透了“诗意”、凝聚了人文精神而魅力无穷。

“法”是常态下的一些规律性问题的具体总结,是一般性的原理和方法论,可是,具体的剑法、枪法、刀法,也要面对临战时的具体情况,如果以不变之法来应万变,显然是难以制胜的。这之中成者是因为法,败者也是因为法。兵家如此,书家更是这样。书法的魅力在于“法”的变化,在于有法与无法之间的那种值得玩味的道,在于“法”之外的千变万化。因此,历代书法大家风格各不相同,韵味各有千秋。

学书时,要知“法”,不知法则无以学;下笔之际,要忘“法”,不忘法则无以书。若一味地考虑技巧,则自我失于技巧;一味规摹古人,则自我失于古人。书法家不是不用技巧,而是活用技巧,“至法无法”正是技巧的活用之法,所以我认为,“意”是深刻领会“法”的基础上的个性化风采。

清代张照说:“书着意则滞,放意则滑。其神理超妙、浑然天成者,落笔之际,诚所谓不居内外及中间也。”“着意”与“放意”都是对“法”的执著,只有在“意”与“法”之间,不居“内外及中间”才真正是“无法之法”。这正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中道”观。得此中道,熟谙技法的书法家可臻于“游刃有余”的境地,信笔挥洒而莫不中节,“随心所欲不逾矩”。“无法之法”是意与法高度统一的法,也是书法之为书法艺术的“法”。得“无法之法”的妙道,成了历代书法大家毕生追求的最高境界。

(邵妙苗)

——郑轩——

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北京书法家协会理事。早年求学于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受教于启功、秦永龙先生,深得先生的指点和影响。为人、行事和书艺有辉煌大家之气,擅长隶书、行书,笔力劲健,结构谨严,平实中正,韵味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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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张701期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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