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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推进电子办公设备批量集采工作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7-09-11 18:46:32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陕西千阳县:推进电子办公设备批量集采工作

本报讯 今年以来,陕西省千阳县针对电子办公设备批量集采工作时效性强,采购次数多等问题,创新方式方法,做好采购工作“加减法”,以此优化服务水平,努力提高采购效率。上半年,千阳县共组织电子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6次,完成采购计划80.9万元,实际采购70.4万元,节约资金10.5万元,节资率13.11%,有效降低了行政成本,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在优化服务上做好“加法”。 对采购需求制定做到“三方审定”,即采购人提出采购需求,报财政部门审核后,随机选择2—3家供应商再一次进行参数确认,确保采购需求科学合理,准确无误。规范采购文件编制,针对评标过程中以及中标后供应商对付款周期的争议,进一步细化采购文件约束条款,使采购文件编制更加规范利于操作。评审流程更加透明公正,对各供应商有争议的产品参数,在评审会现场,由各供应商提出疑问,现场商讨沟通,意见一致并取得采购单位认可后,重新确定采购参数,现场进行再次报价选定成交人。邀请落标供应商参与项目验收,确保验收不留死角。

二是在采购规模上做好“加法”。在以往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通用电子办公设备采购品目的基础上,将执法记录仪、碎纸机、扫描仪纳入批量集采范围,扩大了批量集中采购规模,方便了采购单位,提高了采购效率。

三是在采购次数上做好“减法”。针对县级预算单位经费不足、采购计划的不确定性,大多数单位的采购都是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即原来使用的电脑、打印机发生损坏不能使用时再上报购置计划,形成采购需求时间紧的问题,将批量集中采购周期原来的季采变动为月采。同时对刚实施完采购过程又上报采购计划并且采购需求时间紧迫的采购项目,同意采购单位采取“跟标采购”的方式,即让采购单位在本期中标产品中自由选择适合于自己使用的产品跟标采购,以满足采购单位对采购需求急快好等要求。

(千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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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698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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