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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网贷机构禁向大学生放贷

栏目: 时政要闻 时间:2017-09-07 09:17:5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教育部:网贷机构禁向大学生放贷

9月6日上午,教育部第七场金秋系列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赵建军对近年来备受舆论关注的“校园贷”乱象作出回应: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禁止网贷机构校园贷鼓励正规银行小额贷

针对近年互联网借贷延伸至大学校园所引发的种种乱象,赵建军首先严厉指出很多网络平台机构在宣传方面做了虚假的宣传。“(机构)告诉学生这个贷款很方便,很便宜。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学生的金融知识还不是很丰富,去借了贷款,最终成了高利贷,利滚利,有的学生到了还不起的状态。”

去年以来,教育部联合银监会、公安部、网信办、工商总局等部门出台了多份文件来治理校园贷的问题。赵建军强调,“尤其是今年初,上半年我们和银监会、人力资源部联合印发了规范校园贷管理的文件,这个文件明确取缔校园贷款这个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为满足学生金融消费的需要,赵建军表示教育部鼓励正规的商业银行开办针对大学生的小额信用贷款,“我们还要求各高校认真做好对学生的教育,加强对学生金融知识的教育,加强不良校园贷的警示教育,引导学生不要上当受骗。”

全国五年累计资助学生4.25亿人次共6981.52亿元

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计,2012年至2016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教育、高等教育等各教育阶段全国累计资助学生(幼儿)4.25亿人次(不含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和营养膳食补助),各教育阶段全国累计资助资金总额6981.52亿元。资助学生(幼儿)从2012年的8413.84万人次增加至2016年的9126.14万人次,增长了8.47%。

“财政掏了大头,起了主渠道的作用,其中中央财政又在里面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田祖荫9月6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国家资助学生政策的全面落实,切实减轻了贫困家庭的经济负担,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促使教育公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去网吧不能认定贫困生?

系陕西省一个原则性意见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等部门下发高校贫困生认定办法,其中“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不得纳入贫困学生之列”的规定引发关注。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高校贫困生认定标准的有关问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涂义回应称:“这个问题教育部已经关注到,并跟陕西省教育厅进行了核实,实际上这条规定只是陕西省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一个原则性的意见,他们还是要求各个学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认定办法。”

  文/记者 刘旭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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