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时政要闻 >> 国土部、住建部:13城被列为利用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国土部、住建部:13城被列为利用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栏目: 时政要闻 时间:2017-08-30 10:09:2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国土部、住建部:13城被列为利用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中工网讯 (记者赵剑影)近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也就是利用农村、“城中村”的集体建设用地,建设专门用于出租居住的房屋。全国有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等13个城市列为试点。

据该《方案》,这些房源以满足新市民合理住房需求为主,依法依规建设、平稳有序运营,做到供需匹配。

《方案》要求,为了让租户稳定居住,杜绝转租牟利空间。集体租赁住房出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不得以租代售。承租的集体租赁住房,不得转租。同时,各试点城市需要探索建立租金形成、监测、指导、监督机制,防止租金异常波动,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根据《方案》,承租人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凭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依法申领居住证,享受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有条件的城市,进一步建立健全对非本地户籍承租人的社会保障机制。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此类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土地利用规划,以存量土地为主,不得占用耕地。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