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时政要闻 >> 五部门出台意见部署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

五部门出台意见部署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

栏目: 时政要闻 时间:2017-08-29 10:45:1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五部门出台意见部署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

本报北京8月28日电 (记者魏哲哲)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作出部署。

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由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刑事诉讼各阶段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时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帮助,是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推进法律援助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制定出台《意见》,对于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刑事诉讼权利,进一步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在人民法院、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值班律师职责主要是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转交法律援助申请等法律帮助。同时,其职责还包括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中为当事人提供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对检察机关定罪量刑建议提出意见、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以及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情形代理申诉、控告等。

为规范值班律师服务,《意见》对值班律师工作纪律作出规定,要求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强对值班律师的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机构和律师协会对值班律师履责情况的监督管理职责,司法行政机关要对值班律师工作中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法律援助机构要向律师协会通报值班律师履责情况,律师协会要将履责情况纳入律师年度考核及诚信服务记录。

《意见》就加强办案机关与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配合作出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的告知职责,提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提供必要支持,看守所为值班律师会见提供便利。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人民日报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