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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集采落实“放管服”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7-07-13 19:08:5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落实“放管服”引领全国政采

2017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负责人业务培训班在京举办

本报讯 记者袁瑞娟报道 近日,2017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负责人业务培训班在京举办。此次培训旨在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和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最新法规制度和目录要求,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各单位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成为此次培训的重点内容。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赵峰涛出席开班仪式,并对中央集采工作如何落实好“放管服”改革精神提出几点具体要求。他强调,不仅要勇于“放”,加大采购信息公开力度。而且要敢于“管”,发挥部门内部的采购监管作用。同时要善于“服”,提升集采平台服务水平。具体为:一是希望各部门切实履行采购主体责任,按照规定要求,做好政府采购业务的内部归口管理和所属单位管理。进一步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职责与分工,建立政府采购与预算、财务(资金)、资产、使用等业务机构或岗位之间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贯穿于政府采购执行与监管的全流程、各环节,全面控制,重在预防。同时,抓住关键环节、岗位和重大风险事项,重点加强对采购需求、政策落实、信息公开、履约验收、结果评价等的监督管理,做到约束机制健全、权力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监督问责到位,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二是国采中心应当成为采购单位和各部门的纽带,及时向部门反馈下属单位的采购情况,特别是一些异常的、重大的、需协调解决的情况,帮助大家加强本部门、本系统政府采购监管,推动采购项目顺利运行,有效提升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部国库司巡视员娄洪到会并对中央集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如何进一步做好中央单位集中采购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他指出,中央单位集中采购工作是全国政府采购工作的“排头兵”。做好中央单位集中采购工作,既是保障中央国家机关运转和公共服务的需要,也对各地乃至全国政府采购执行工作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改革与发展的总体思路,推进中央单位集中采购工作需要更好地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

国采中心主任贾庆玲作了题为“履职尽责、优化服务,深入推进政府集中采购事业发展”的讲话,通报了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情况和2017年重点工作安排及需要注意的问题。据贾庆玲介绍,2016年,通过依法依规采购,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呈现出新气象。一是主体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二是专业规范理念深入人心;三是采购政策功能成效初显。在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国采中心通过全面清理规范保证金收取、减少投标企业资质证明核验、严格落实价格扣除等扶持政策、单独设置小微企业包入围、强化供应商履约监管等有效举措,加大了对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营造了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环境。同时,推动节能减排采购政策落地和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正版软件网开通以来,累计实现软件采购128.8万套,金额17.31亿

元,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全部实现了软件正版化,有力保障了国家信息安全,中央单位发挥了重要示范作用。2016年中央集采规模再创新高,金额达206.22亿元,同比增长13.02%。政府集中采购在“放管服”改革中的政策功能作用得到了初步体现。

培训班上,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副处长龚亮对近期财政部出台的政府采购最新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重点介绍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制度办法。

此外,审计署财政审计司副司长彭新林介绍了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审计情况、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并结合实际案例,提出了政府采购工作的风险点,进一步强化了规范采购意识;国采中心有关负责人分别讲解了新一期集采目录实施方案、中央国家机关老旧小区改造与有关项目的招标流程。

本次培训班分为集中授课和分组座谈讨论两种形式,培训主题明确,内容丰富,组织严密,取得了良好效果。分组座谈时与会人员对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经验进行了交流,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国采中心党委负责人汪洋、副主任李春杰分别主持了培训。来自国务院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69个中央部门的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150多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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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681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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