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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专项治理工程招投标等突出问题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7-07-13 18:38:46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四川南江县:专项治理工程招投标等突出问题

本报讯 近日,四川省南江县财政局、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强强联手,多举措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南江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县“工程招投标及政府采购领域相关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发改局、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纪委监察局、县发改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国国土局、县水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工程招投标领域相关问题专项治理由县发改局牵头负责日常工作,政府采购领域相关问题专项治理由县财政局牵头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有关单位也应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本地本单位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落实。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担负责任,按照时间进度统筹安排,细化责任分工,认真自查自纠,狠抓工作落实。要深入现场,对照检查内容,认真逐项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做到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确保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各乡镇、县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治理工作总结情况分别报县发改局、县财政局。

三是形成联动机制。各行政监督部门既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又要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监督合力。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县发改局、财政局要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治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县内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涉嫌违纪的问题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南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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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681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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