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刚:天津书写20年后的《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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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心情 时间:2014-02-21 10:54:02 发布: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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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综合处处长高志刚
《中国政府采购报》近期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标准化建设的专题报道,我认为很有意义。
“天津模式”最大特色是全过程透明,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在编制采购文件之前即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评审打分向供应商公开、验收过程邀请供应商参与等都是其特色。我对天津政府采购的评价是,他们正在书写20年后的《政府采购法》,甚至20年后我们都未必能做到今天的天津。天津是真正把政府采购阳光化了。
从另一个角度讲,天津的成功做法值得集采机构反思。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做出了品牌、做出了声誉,树立了公信力,营造了一种良性市场竞争氛围。一些集采机构在向采购人妥协的时候,不妨想一想“天津模式”。
此外,专业媒体对业内典型进行焦点式关注,我认为非常有价值。建议像这样的关注能多些再多些,建议记者在采写的时候能实用些再实用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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