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招标公告
上海市静安区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所需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17年6月15日16:00至7月4日16:00
开标时间:2017年7月10日10:00
根据《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SHXM-05-20170612-5551
预算编号:05-17-18932001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所需便携式计算机采购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9720000元
国库资金:人民币9720000元
自筹资金:人民币0元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合格的供应商可从2017年6月15日16:00至7月4日16:00,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站(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下述材料: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2个月内)、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该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并对相应制造厂商唯一授权书制造厂商售后服务承诺。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须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10日10:00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613室
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自备笔记本电脑开标样品机1套
七、本公告发布媒体: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本部)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370弄30号
邮编:200040
联系人:俞国华
电话:62150900(传真)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秣陵路80号4楼
邮编:200070
联系人:陈德鸣、李珍茹
电话:62551671(传真)
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6月15日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