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直部门引入共享单车倡导节能
四川省直部门引入共享单车倡导节能
本报讯 记者吴敏报道 在“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到来之际,四川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系列活动暨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于日前举行。在启动仪式上,四川宣布开展“绿色出行 节能有我”共享单车进机关活动。
据了解,围绕“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四川将陆续开展5个方面主题宣传活动,其中包括“绿色出行 节能有我”共享单车进机关活动。该活动就是将共享单车引入省直部门办公区,为干部职工使用共享单车公务出行提供便利。
根据“绿色出行 节能有我”共享单车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从6月中旬起,四川将在省直各部门(单位)及直属单位逐步推广使用共享单车。活动分三步实施,第一步是在6月底前,征集省直各部门(单位)共享单车的需求数量;第二步是从7月起,共享单车平台公司与省直各部门(单位)协商,划定共享单车停放区域,逐步完成省直各部门(单位)共享单车的投放工作;最后一步,省直各部门(单位)可以根据干部职工使用共享单车的体验以及所属单位的需求,与共享单车平台公司协商共享单车在本部门、本系统的推广计划。
据悉,此次四川共享单车进机关并不是进入所有省直部门(单位)大院,而是根据机关位置、性质、场地等实际情况和共享单车平台协商,合理确定在机关大院门外或是院内设置停放区域,既推动更多机关干部体验、使用单车出行,也最大限度方便社会公众使用。
除了共享单车以外,在2017年四川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系列活动暨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上,四川省高院、司法厅、统计局也表达引入新能源汽车进单位的意向,这些单位是在省直部门(单位)推行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应用试点的代表。今年3月,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文,在省直部门(单位)推行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应用试点。目前经征集、筛选后,约20家单位纳入选首批试点,近期将进入安装阶段。纳入试点后,各单位需协调提供数个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所需电源、安装场所等。配套设施将由新能源汽车租赁公司全额出资兴建,提供电动汽车自助分时租赁和自有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电动汽车可在试点单位实现互联互通。已经在与成都市锦江区政府的合作中积累经验的共享汽车公司负责人透露,公司将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进省直机关活动。分时租赁的新能源汽车不仅能为机关人员的个人出行提供选择,甚至能为各单位提供公务出行的租赁保障。
四川省节能宣传系列活动不仅通过特有的宣传主题与宣传口号,并且结合该主题开展各项不同的宣传活动,旨在不断地增强全省人民的“资源意识”、“节能意识”和“环境意识”,而且通过政府机关带头实引入共享单车以及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等,给全省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