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车辆补贴新标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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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 时间:2014-02-21 10:53:59 发布: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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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财政部、商务部近日联合发布了《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范围及标准》公告,明确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范围、条件及标准,合理调整了车辆使用年限,并适当提高了资金补贴标准。
标准提出,根据补贴资金规模继续对符合一定条件、提前报废更新的城市公交、农村客运车辆以及提前报废的重型载货汽车给予资金补贴,其中补贴最高金额由1.5万元提高至1.8万元,同时汽车使用最高年限由9年延长到15年。
点评:自去年各项优惠政策相继退出后,今年前5月汽车行业整体产销出现了下滑,业内人士呼吁政府出台新的优惠政策。业内专家表示,作为国家2011年推出的首项汽车产业激励政策,此次补贴加大了老旧汽车报废城市公交、重型载货汽车的补贴力度,有助于推动货运质量改善,方便城乡居民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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