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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介绍农村健康扶贫经验 三种做法为大病兜底

栏目: 时政要闻 时间:2017-05-18 08:47:3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国家卫计委介绍农村健康扶贫经验 三种做法为大病兜底

本报北京5月17日电 (记者白剑峰)国家卫计委今天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在农村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机制方面的经验。

国家卫计委财务司副司长刘魁指出,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机制,是健康扶贫的重点任务之一。国家卫计委积极实施健康扶贫政策,主要内容包括: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医保制度全覆盖,倾斜新农合、大病保险医保政策,加大商业健康保险和临时救助对健康扶贫的支持力度,实行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刘魁说,罹患大病的医疗费用支出是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原因。大病兜底保障是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的主要方面。各地以健全大病兜底保障机制为重点,形成了不少好的做法。

一是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兜底。如四川省从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医保新增补助资金中,按照农村参保人数和人均10元的标准,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基金中专门设立专项经费,在严格控制目录外费用的基础上,对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治疗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报销,2016年四川省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3%。

二是政府直接兜底。如安徽省在倾斜基本医保政策的基础上,设定“351”兜底保障线,农村贫困人口在县域、市域、省域内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累计自付费用分别不超过0.3万元、0.5万元和1万元,剩余合规医药费用全部由政府兜底,安徽省2016年贫困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

三是建立补充保险兜底。如江西省在倾斜基本医保政策的基础上,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农村贫困人口购买每人每年90元的健康扶贫补充保险,目录内住院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后,剩余部分由健康扶贫补充保险再补偿90%。以该省赣州市为例,2016年,农村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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