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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招标公告

栏目: 招标公告,电子报 时间:2017-03-23 18:09:42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北京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第二十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政府采购项目

询标时间:2017年3月27日10:00-11:00

开标时间:2017年4月13日10:00

[2017]008号

采购编号:BGPC-G17007

采购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预算资金:511.977万元

第1包:159.87万元

第2包:306.95万元

第3包:45.157万元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头条3号

联系人:于占洋

电话:010-88070480

第1包:大型活动和综合服务1项

第2包:新闻宣传1项

第3包:推介活动1项

采购项目性质或用途:办公用

本项目第一包至第三包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填写。

3.投标人的资格声明:参考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填写。

4.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投标人提供本单位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除报告页外还须提供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投标人无法提供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2)银行资信证明的开具银行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如无明确规定复印无效的,可以提供复印件,但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4)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5)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出具格式见附件1。

5.依法缴纳税收记录:

(1)投标人为法人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日前半年内任意月份的企业纳税有效凭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日前半年内任意月份的纳税有效凭据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1)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日前半年内任意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按照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填写。

8.信用记录声明: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投标人须提交在规定网站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屏;

(2)网页截屏中应能显示公司名称、信用记录情况、查询时间等主要内容(查询时间范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刊登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

(3)信用记录网页查询结果包括:无法查到相关信息、无不良记录、有不良记录三种情形。前两种情形视为无不良记录;

(4)不提交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标准和方法:

本项目第1包至第3包评标均采用综合评分法。各包满分为100分:

第1包:价格10分,人员情况15分,服务方案及承诺30分,设计方案20分,安全方案15分,投标人综合状况5分,案例5分。

第2包:价格10分,人员情况10分,宣传方案及承诺30分,设计方案20分,配套服务方案12分,媒体资源情况7分,投标人综合状况5分,案例6分。

第3包:价格10分,安全方案10分,活动方案及承诺20分,设计方案25分,配套服务方案10分,统计分析方案15分,投标人综合状况5分,案例5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保证。

本项目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以上各项评分因素分数之和为评审总得分,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次之作为中标备选供应商。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向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投标人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货物或服务,否则应对其价格构成情况做出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时,有权利要求投标人在一定期限内做出澄清或解释。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所做的澄清或者解释不能被接受,有权利拒绝该投标。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程序:

1.办理CA认证证书:请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www.bgpc.gov.cn)查阅“CA认证”栏目,按程序要求办理。

咨询电话:010-83916631

2.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取得CA认证证书后,请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主页,选择“下载标书”栏目,即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电子报价文件。

3.下载期限:2017年3月22日至3月28日

注意事项:

本项采购使用电子评标系统。投标人通过“电子投标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报价文件,投标时按规定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www.bgpc.gov.cn/news/news/nt_id/48,内含电子投标制作软件使用说明。

询标地点: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北楼203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头条3号

询标内容: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现场答疑。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13日10:00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一开标厅(201室)

集中采购机构全称: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玉林西路45号腾飞大厦

邮编:100069

项目负责人:马越

电话:010-83916673、83916674(传真)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财经报网、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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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652期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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