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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云能笑到最后吗?

栏目: IT,政采要闻,电子报 时间:2017-03-20 22:28:2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在厦门市信息中心公开招标外网云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厦门政府云项目)中,采购预算高达495万元人民币。除腾讯云外的中移动福建公司、中电信厦门公司、联通云数据、厦门纵横四家企业开出了170万至309万元人民币不等的投标报价,腾讯云投标报价为0. 01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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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钱投标,一分钱中标

腾讯云能笑到最后吗?

■ 本报记者 程红琳

3月10号上午,在腾讯旗下微信朋友圈,一篇名为《腾讯云0.01元竞标厦门政务云,腾讯是去砸场子的么?》的文章在病毒式传播。正值全国两会期间,腾讯公司控股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全国人大代表马化腾彼时正在北京参加两会,按照当天会议的日程,人大代表们需要审议包括民法总则草案在内的诸多草案。

今年是马化腾代表本届履职最后一年,这位科技界的“明星”代表,自履职以来,每年两会期间都备受媒体追捧。今年他带来了七条建议,不过媒体和公众对于“腾讯云0.01元投标厦门政务云”事件关注度显然不低于他用心准备的代表建议。这或许是他始料未及的。

事实上,0元报价或是1元报价在现实的政府采购项目中并不鲜见,但此前并未引起过如此广泛的关注和激烈的探讨。在不少业界人士看来,这与此次事件的主角—腾讯—中国互联网的超级巨头有莫大关系。

为了更清晰地了解事情始末,记者从《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找到了厦门政务云项目的招标公告—厦门市政务外网云服务公开招标公告。这则公开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显示的公示时间是2017年2月17日,采购人是厦门市信息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是厦门市务实采购有限公司。从公示的内容来看,该项目预算金额是495万元,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开标日期是3月9日。记者注意到,在此招标公告的最后,还注明采购项目需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等政府采购政策。

从《腾讯云0.01元竞标厦门政务云,腾讯是去砸场子的么?》一文中,记者了解到,3月9日,有5家企业参与了投标报价,分别是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0.01元)、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分公司(投标报价2698248元)、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投标报价1700000元)、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093350元)以及厦门纵横集团通信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900000元)。

面对一个预算495万元的项目,腾讯云0.01元的报价着实惊呆了不少“小伙伴”。是腾讯云为了省广告费还是沿用“羊毛出在猪身上”互联网思维,套路太深?腾讯云是制度的恶意破坏者还是锐意急先锋?更是有人抛出“强龙欲压地头蛇”的观点。一时间众说纷纭,但更多的还是猜测。记者试图联系腾讯云公关,但截至记者发稿,记者也未能联系上腾讯云的公关人员或是相关负责人。

“事情本身很清楚。”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陈梁告诉记者,腾讯云在厦门政务云项目中0.01元报价是明显的低于成本投标。记者注意到,在这个项目中,仅招标文件的售价就已经达到200元。“企业是逐利的,短期看便宜了,但肯定有其牟利的渠道,比如数据利用,二期垄断经营,广告效益等。”

《中国政府采购报》此前也曾针对此类现象邀请专家和从业者进行解读。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何红峰就曾明确表示: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财政部18号令”)第四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除非供应商能合理解释其报价高于成本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财政部18号令明确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就在厦门政务云项目开标后的第六个工作日,更准确地说就是3月17日17时17分,《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一则中标公告——厦门市政务外网云服务中标公告,公告显示腾讯云中标,中标金额1分钱。值得一提的是,该中标公告还将此前招标公告中并未公示的“招标文件-2017-WS034厦门市信息中心-厦门市政务外网云服务.pdf”以及“招标文件附件一《厦门市政务外网云服务建设要求》.pdf”一并公示。

这个备受争议的项目真的最终以腾讯云赢到最后告终?结果反转不无可能。这一观点源于政府采购救济制度设计。根据财政部18号令第六十三条: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一位受访的业内人士也向记者坦言:评审专家并没否定一分钱投标,虽给出了中标结果,但此事对政府采购影响深远,恐难就此划上句号。

《中国政府采购报》将继续跟进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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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651期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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