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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部分地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效果打折扣

栏目: 时政要闻 时间:2017-02-27 09:13:12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环保部:部分地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效果打折扣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赵英民日前在大气污染防治媒体见面会上表示,有些地方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没有落实到位,“红色预警的减排效果只相当于蓝色预警。”

记者了解到,环保部正在对京津冀及周边18城市进行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督查发现,重污染天气条件下,部分企业污染物排放量没有明显变化,还有的企业应急响应措施不到位。

环保部在通报中指出,督查发现,石家庄市吉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运行75t/h锅炉,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虚假上报限产情况,生产负荷不降反升。邢台市康丰化工有限公司在一级响应启动期间未执行减产50%的应急措施,提供虚假台账。唐山市金久鼎实业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限产措施。

同时,督查组在天津市抽查纳入应急减排名单的16家重点工业企业和16家重点供暖单位在线监测数据发现,其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污染物排放量与日常相比均无明显变化。

不仅部分企业应急减排不到位,督查还发现一些政府在重污染天气预案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有的方案不好落实,有些在执行中打了折扣。

如济南市列入排污收费清单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有900余家,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级响应的限产限排清单中仅列入73家企业,初步核算有效减排量不足20%,难以满足重污染天气应急需要。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部分停产限产企业和单位的应急响应措施不具体,减排清单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待加强。

赵英民说,检查各地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是否能落实,也是此次环保部领导带队进行专项督查的一个重要目的。环保部将在对各地应急预案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指导各地修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效提高减排比例,细化减排措施,明确各级别减排措施的具体工艺流程和停限产设备,确保应急措施可操作、可核查、可计量。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预案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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