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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正清:计算机战线老兵与政府采购的一段往事

栏目: IT 时间:2014-02-21 10:53:52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本报记者陈昂

“创业艰难百战多”,这是陈正清曾发表过的一篇文章标题,其副标题是——对我国计算机工业创业初期的回忆。时至今日,已73岁的在业内卓有名望的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理事长再次回忆起我国计算机发展历程仍如数家珍,感慨良多。

陈正清曾任国务院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办公室副主任、电子工业部计算机与信息化推进司副司长、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中心主任,也正是其退休后担任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理事长的缘故,让他在2006年与《政府采购法》有过一次“深交”。而这一切,都拉近了记者跟老前辈的交谈距离。记者在《中国政府采购报》创刊之际,首次拜访了这位计算机战线的老兵。

在陈正清眼中,政府采购并不是个陌生词儿,作为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的领头人,早在2006年,他就与政府采购有过一次“深交”。而且,得知记者前来采访,陈正清在第一时间就准备好了一份专业贺词摆在桌前:“政府采购产品要性能适用、价格公道、服务良好,逐步提高国产化率,货比三家,不要人为干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殊不知,这份贺词的背后是陈正清与政府采购的一段不解之缘。在2006年,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中国计算机学会和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联合向社会发出的一份不足千字的《关于在计算机及相关产品招标、采购中不应指定特定制造商的特定产品的建议书》(下称《建议书》)在供应商和采购单位那里中引起热烈反响。

陈正清回忆起当年往事感慨良多,“当时,虽然《政府采购法》已出台3年,但政府采购计算机领域违反法规的现象时有发生。一种声音不绝于耳,且通过调查情况属实——一些地方在采购中漠视《政府采购法》对招标文件不得指定厂商和品牌的明文规定,要么直接写明品牌和型号,要么在技术指标上有倾向性,令《政府采购法》强调的公平竞争原则形同虚设。”

说到这儿,陈正清特意从办公室的一大摞历史资料中翻出了当年的这份《建议书》,有理有据地告诉记者,协会作为“第三只眼”对规范政府采购招投标行为和支持国产品牌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建议在计算机产品招标采购中特别是由政府支持的招标采购中,不应指定某一制造商的特定产品或某些厂商的私有协议,而应标明招标采购方对计算机产品的技术和使用要求。

说起《建议书》的出台与我国计算机产业的不断发展密不可分,其中两件事令陈正清触动很大,一是2002年中国第一枚通用CPU“龙芯一号”成功发布,终结了中国计算机产业“无芯”的尴尬历史;二是2005年AMD公司向我国无偿转让嵌入式微处理器的技术,技术最终落脚在北京大学。在处理器领域,我国不仅有了“龙芯”,还通过直接的技术引进获得了先进技术。

此时《建议书》的重要性也得以显现,陈正清说:“出台的《建议书》就在于给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降低政府采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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