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时政要闻 >> 八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拟定期公布

八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拟定期公布

栏目: 时政要闻 时间:2016-07-04 09:25:47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八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拟定期公布

本报北京7月3日电 (记者白天亮)非法使用童工等8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拟规定必须向社会公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就《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公布的内容包括违法行为市场主体全称、登记注册号码及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违法事实、处理情况等。

征求意见稿提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以下8类已查处结案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当向社会公布。一是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导致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二是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严重后果的;三是非法使用或介绍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或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四是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严重损害劳动者健康或导致劳动者死亡的;五是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造成严重身心损害等后果的;六是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决定并符合申请听证条件的;七是因拖欠劳动报酬以外其他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30人以上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突发事件的;八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行定期和不定期公布相结合方式进行。依据征求意见稿,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每半年至少向社会公布一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人民日报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