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立法调研组赴粤视察
本报讯通讯员李粤报道日前,由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财政部条法司等领导组成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立法调研组前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视察调研基层政府采购工作。
在采购中心,立法调研组重点视察了南海区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运行工作。采购中心负责人详细讲解了中心前台服务区的电子认证证书发放、采购人以及供应商的电子注册等情况,介绍了采购中心开展供应商会员协议管理工作情况和实施效果。随后,在电子投标区,调研组了解了电子制作投标文件,生成加密和上传等过程。此外,调研组观看了工作人员对项目采购文件制作的简单演示,并现场观摩了电子开标、评审纪律告知和评审同播系统等内容。调研组还查阅了全部通过ISO标准化认证和省特级档案评审的政府采购项目档案,现场观看了邀请供应商参加评审过程的视频、音频直播工作。
据悉,立法调研组在肯定采购中心工作的同时,听取和讨论了采购中心提出的条例制定意见,如基层迫切需要《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尽早出台、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多些关注地方性法规和实施经验等。(相关报道详见第五版)
责任编辑: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