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撕下保密项目的假标签
本报讯 记者 吴敏 通讯员 廖桂林 报道 一些单位给采购项目贴上“涉密”的标签,混淆涉密与非涉密项目,企图逃避政府采购监管。对这种行为,四川省巴中市出台了《关于加强涉密采购项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强了对涉密采购项目的管理。
《关于加强涉密采购项目管理的通知》由巴中市财政局与市保密局联合下发。巴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相关负责人道出《通知》出台的目的:“《政府采购法》第85条规定,对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本法。因此,有些单位为了逃避政府采购监管,就以这条规定为借口,给一些项目贴上涉密的标签,钻法律的空子。为堵上这个口子,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通知》最大的亮点是通过采购单位成立涉密采购项目领导小组,加强对涉密采购项目的监督管理。严格杜绝个别单位将不属于涉密项目所属设备、设施纳入涉密项目打捆申报,逃避政府采购监管的不良现象。《通知》要求,各采购单位应对申报的涉密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单位保密机构应切实承担起保密初审责任。对此,巴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相关负责人解释道:“以前对涉密项目报给保密局批准,但《通知》明确要求各采购单位必须成立涉密采购领导小组。”并要求财政、监察、保密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涉密采购项目的监督和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通知》对涉密与非涉密项目进行了严格界定。要求各采购单位应根据国家保密政策的相关规定,准确划分涉密与非涉密项目,不得将非涉密项目作为涉密项目申报。《通知》还要求各采购单位应据实填制《巴中市市级单位涉密采购项目认定申报表》,另附相关证明材料、实施方案以及该项目具体采购设备设施清单,经申报单位保密机构和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市保密部门。保密部门收到单位的申报表后,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对非涉密项目以及不属于涉密项目所属设备设施予以剔除。
另外,对于保密部门认定为涉密的采购项目,《通知》要求采购单位应向保密部门报送该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经保密部门审查同意后,由具有涉密资质的供应商进行施工建设,并经保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未经保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的政府采购项目,财政部门不予审批资金用款计划和资金支付申请。在项目采购全部结束后,将所有采购文件报财政部门和保密部门备案。
《通知》实行时间虽然不长,但目前成效初显。据该负责人称,目前巴中市各单位的涉密项目申报严谨许多,不像以前那样随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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