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平泉】以奖代补支持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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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动态 时间:2014-02-21 10:53:28 发布: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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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河北省平泉县出台《2011年新民居示范村和中心村建设实施方案》,决定以以奖代补形式推进省级新民居示范村和中心村建设,并提出在新农村建设中,有关项目将实行政府采购。
根据方案,平泉县财政将安排460万元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在省财政奖补的基础上,平均每村20万元,用于23个省级新民居示范村和中心村奖补,村庄规划及建筑设计费用由县财政列入年度预算;县财政按平均每村20万元标准安排专项奖补资金。与此同时,在新农村建设中涉及到财政性资金投资的项目,实行政府采购。(闫锡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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