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头条新闻 >> 新疆确定今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

新疆确定今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

栏目: 头条新闻 时间:2016-01-25 14:12:1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我区确定今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


本报乌鲁木齐1月24日讯(记者佟向东)今年,政府购买服务将在新疆更大范围内推广:伊犁州、博州、昌吉州、阿勒泰地区、巴州、喀什地区、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8个地州市,被确定为2016年度自治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地区。这是24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得的消息。

近日,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16年以上8个地州市开展试点,并且需要确立相应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乌鲁木齐市不少于20个项目,克拉玛依市不少于15个项目,其他地州市本级不少于10个项目,所属县市区不少于5个项目。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重点在公共教育、公共体育、公共文化、公共安全、公共交通、住房保障、社会工作服务、社区建设、行业规划、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综合性规划编制、项目评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后勤管理等领域展开。

试点时间为2015—2016年。其中,去年为启动试点并开展前期工作阶段,今年具体实施试点项目、总结试点经验并完善相关制度。今年,试点地区要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积极探索多元化、多样化的政府购买服务模式。

试点地区需要制定或进一步完善本地区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政府相关部门购买服务的范围和内容,为选取确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依据。各地指导性目录应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

随着服务型政府的加快建设和公共财政体系的不断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将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方式。通过试点,将建立健全我区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形成科学规范的政府购买服务操作流程,培育多元化的公共服务承接主体,提高试点地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占公共服务支出的比例,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

去年,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今后我区在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社会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要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


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新疆经济导报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