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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贷”让银企合作“开花结果” ——安徽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纪实

栏目: 政采要闻 时间:2015-12-03 21:12:3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政采贷”让银企合作“开花结果”

——安徽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纪实


■ 本报记者 柳青 袁瑞娟  通讯员 侯洪玮

合肥鸿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电源产品推广销售的企业,截至目前,企业已经累计获得“政采贷”授信3次,支用26次,从东莞银行合肥分行共贷款2990万元,单笔支用最低金额仅为9.97万元。回想起2013年11月第一次申请“政采贷”,企业负责人仍心存感激:“当时采购人的确认盖章一直下不来,我们都放弃了,是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以下简称“采购处”)和银行的坚持、协调,才帮我们办下了‘政采贷’,这笔钱给了企业喘气的机会。”如今该企业发展已经步入正轨,在政府采购领域也是小有业绩。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速中小企业发展,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安徽省财政厅自2013年9月开始启动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及融资担保(以下简称“政采贷”)试点,截至目前,已累积发放贷款300余笔,累计贷款金额48980万元,没有出现一笔不良贷款,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得到有效彰显。

市场主导 财政引导

2013年4月,结合自身经济形势以及政府采购服务中小企业的要求,安徽省财政厅决定开展“政采贷”试点业务,当年9月,《安徽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及融资担保试点工作方案》正式出台,试点工作率先在省本级开展。2014年年底,省财政厅下发《安徽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及融资担保工作方案》,决定扩大“政采贷”业务实施范围,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省开展“政采贷”工作。

“从厅党组作出决定,到试点,再到全省范围开展‘政采贷’,每一步我们都是有备而为的。”采购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政采贷”是银行机构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中小企业取得并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贷款的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所以,实行政采贷,政府不大包大揽,也不当甩手掌柜,而是通过提供银企对接的机会和相关的服务支持,让银行和企业发挥各自优势和特长。”

基于此,安徽的“政采贷”倡导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市场主导、财政引导;资源选择、自主决策;先行偿付、再行追赔”。按照这个原则,“政采贷”将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主导作用,财政部门积极做好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及融资担保的引导和监管工作。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自愿选择是否申请信用融资或融资担保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和专业担保机构则依据其内部评审制度和决策程序,自主决定是否为供应商提供信用融资或融资担保。而当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承担保证责任的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及时进行偿付,偿付完成后,再向供应商进行追偿。 

为更好发挥政府采购的监管职能,《方案》对银行、担保机构、贷款利率及担保利率作出了规定。要求银行及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工作规程(包括申请条件、操作流程),建立满足政府采购工作需要的快捷通道,平等对待所有参与供应商,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并应优化融资流程,对供应商成功提交的贷款申请,从申请时点起,银行及专业担保机构一般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6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及放款。银行及专业担保机构要建立相应台账和报备制度,按季度将信用融资或融资担保业务开展情况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对备受关注的贷款利率及担保费率这块,《方案》规定由双方自行商定,贷款利率上浮最高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0%,有融资担保的项目上浮最高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年担保费率最高不得超过1.5%。不得再另行收取相关管理咨询费用或附加其他条件。期间对于中央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民生项目,以及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贷款利率和担保费率应当适度下调。“目前,我们正在跟银行协商,实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贷款利率上浮最高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5%.”

同心同力 多方共赢

没有落实,再好的政策都是一纸空文。而政策要落地,社会的知晓度是关键的一步。

记者在安徽采访时发现,东莞银行、光大银行等在合肥的各大网点里,“政采贷”的宣传册摆在了显眼的位置,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宣传栏的地方,就有“政采贷”的相关资料。而无论是采购人还是供应商、代理机构,都能对“政采贷”说出个门道来……但采购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政策出台初期,情况可不是这么乐观。

这一点,东莞银行合肥分行业务管理部总经理查蕊也是深有体会,她告诉记者,2013年的时候,都是银行主动联系中标供应商,向供应商介绍“政采贷”。东莞银行合肥分行“政采贷”的第一个客户是合肥鸿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当时给他们电话,他们以为是骗子,还说哪有这好事。”因为了解的人少,所以每一笔“政采贷”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都很多,不是供应商那边手续不全,就是采购人那边不肯确认盖章。所以,对银行的业务员来说,“政采贷”是一件费神又不怎么赚钱的“苦差”。

安徽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省长李锦斌专门就此项工作作出指示,要求省财政厅、省经信委及相关部门提出四项清单,即差距清单、症结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确保各项政府采购政策落到实处,支持中小企发展。省财政厅领导亲自参与“政采贷”政策制定,包括政策是否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多方联系协调银行和担保机构,调动各参加方积极性,切实保证政策有效“落地”,并多次过问“政采贷”工作进展情况。领导高度重视、政策“接地气”、流程设置简便、风险高度管控,这为安徽“政采贷”工作得以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试点期间,安徽省财政厅耐心地向采购人宣传政策,积极协调集中采购机构在现有条件下为银行及专业担保机构提供宣传场所,在显著位置摆放宣传资料,提供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相关信息,解答供应商相关咨询。

同时,多次专门召开试点银行的座谈会,就银行流程优化、服务以及贷款利率等与各家试点银行沟通、解决问题。随着“政采贷”影响逐步扩大,参与到“政采贷”的试点银行也从最初的5家增加到10家,不少试点银行开始为“政采贷”量身定做了一系列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如东莞银行对“政采贷”业务方案进行优化,对诚信指数高和社会信用好的供应商,一次授信,可循环支用。客户不受网点及营业时间限制,随时通过个人网银申请支用及还款,贷款资金实时到账。贷款期限以天为单位,按日计息。借款次日起随时可以提前还款,不收取提前还款手续费。

“我们从第一笔业务的落地到现在为30家客户投放98笔流动资金贷款,金额合计1.4亿元,都离不开财政厅的支持。”东莞银行合肥分行行长张志超告诉记者,银行的第一笔业务就得益于采购处跟采购人单位的及时沟通才顺利办理,如今这家企业已经成为了东莞银行的忠实客户了;因为在“政采贷”合作过程中感受到政府和银行的帮扶,合肥科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把国际业务也放在了东莞银行。在张志超的心里,遇到困难,不用有任何犹豫,可以直接把电话打到采购处,采购处总能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政采贷’不是纯粹的商业贷款,要更多地站在支持产业发展、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角度来考虑。因此,如何确保好政策变成实实在在的利益,让各方受益,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不可小觑。”采购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制度设定初期,财政厅就把对各方当事人落实“政采贷”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起协调机制当成一项重点工作来做,明确对经沟通协调后仍拒不接受信用融资或融资担保备案函的采购单位,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暂停支付采购资金;对不按本方案要求开展工作的采购代理机构,督促改正,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给予适当的行政处理;对违反本方案规定的银行或专业担保机构,督促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资格,给采购单位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依法作出处理。银行或专业担保机构和供应商发生纠纷的,按有关法律处理。同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对“政采贷”执行情况及数据进行统计和核查,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

“政采贷”实施一年多以来,执行效果也越来越贴近制度设计的目标“推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施领域进一步扩展,政府采购服务中小企业能力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迈出实质步伐,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能力显著提高”。作为受益企业的合肥科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合肥鸿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负责人就表示,以政府采购合同为依托的银证企融资平台,使企业顺利进入试点银行授信准入门槛,帮助他们最大限度解决了资金短缺问题。同时,参与到“政采贷”中来后,他们更加重视自身管理水平的提高。“因为,只有通过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现理念创新、管理创新和产品创新,才能增强加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提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度,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今年,安徽在全省开展“政采贷”,蚌埠、铜陵、六安等地纷纷根据实际情况推广“政采贷”并取得一定的成绩。“在众多需要发挥的政策功能中,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是政府采购的应有之义。从省级试点到全省推开,安徽的‘政采贷’工作要在全省开花结果。”采购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下一步,资金支付方式将由直接支付变为授权支付,很多细节需要完善;“政采贷”业务管理机制要健全;搭建宣传平台,在全省推广“政采贷”的工作要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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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529期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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