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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卫生公共服务将试点

栏目: 头条新闻 时间:2015-10-15 10:08:31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政府购买卫生公共服务将试点


南方农村报讯 近日,国家卫计委发布《关于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每个省份选择3-5个城市或地区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新农合基金经办服务等七大类项目列入首批试点项目目录。

据介绍,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利用财政资金,将原本由政府直接向社会提供的卫生计生公共服务,转交由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提供,以提高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据悉,列入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首批试点目录的项目有:新农合基金经办服务;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服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孕产妇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艾滋病防治项目中为男男同性性行为者、暗娼和吸毒者等高危人群提供宣传教育、行为干预和检测动员等服务,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提供关怀照顾和心理支持服务;结核病防治项目中结核病高危人群和可疑症状者筛查;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避孕药具仓储物流服务;其他适合购买服务的项目。

据介绍,购买主体是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各级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承接主体包括合法的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购买服务的内容主要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具有公共性和服务性的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政府购买卫生计生公共服务试点项目实施目录,明确服务项目种类、性质和内容,细化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闫龑)


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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