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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政采中心保持零有效质疑和投诉

栏目: 地方动态 时间:2014-02-21 10:53:11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如今,我市政府集中采购节约效果明显,采购周期进一步缩短,采购质量进一步提高,社会效益日趋显现。继续保持了有效质疑和有效投诉为零,促进了政府采购阳光工程的实现。一条符合济南实际的政府集采内部监督之路正在形成。这其中有何好经验、好做法?记者进行了探访。

建“标前、标中、标后”监督体系

中心最初实施开标会现场的监督,即标中监督。中心发现出现的问题有时是与标前和标后有联系的,于是加强了标前和标后监督,逐步形成“标前、标中、标后”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标中监督,即通过安装在评标大厅内的摄像头和录音话筒,对评标全过程进行动态的电子监督,重点监督评标程序是否规范;采购人是否发表倾向性意见;专家有无应回避问题和倾向性意见;中标结果是否经过复核,有无不公正问题等。

在标前监督阶段,中心采取了“二规范、二审查”(规范招标文件、规范评标办法、实行岗位之间、上下级工作之间审查)的办法。以招标文件为载体,对不同类型招标项目进行规范,规范采购文件和采购程序,明确了政府采购当事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通过部室项目负责人的审查,实现了同个采购项目多人把关的目的。在标后监督中,中心不仅对出现的质疑和投诉根据政府采购法进行处理和答复,还对质疑和投诉进行分析,查明当事人的责任,依法处理和解决各种问题和矛盾。

律师见证强化内外部监督

中心采取评标现场邀请法定监管部门或社会监督员监督的办法,邀请市财政、监察等部门的代表对采购中心的开评标过程进行现场全程监督,重大项目还邀请社会监督员或新闻媒体进行监督;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购项目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同时,考虑到政府采购是一种执法行为,中心聘请见证律师,从审核供应商资质、评标现场规范,法律咨询,参与评审过程,处理评审中出现的问题等多方面的法律服务,有力地提高了政府采购的工作水平。中心还设立由从事政府采购多年、思想作风正派、敢于直言的人员组成的监督部,加强了内部监督。

群众性监督保公正

行之有效的监督需要各岗位之间、各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互相监督,形成群众性监督系统。中心目前采取的分段式的操作模式创造了群众性监督的条件:每个项目到采购中心后,由综合部根据财政监管部门下达的采购方式、资金来源和预算情况进行项目登记;信息部负责落实需求,制作招标文件,发布采购公告;资金结算部负责标书发售和收取退付投标保证金;采购一、二部负责采购过程的组织,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按采购文件和评审文件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起草合同草案;监督部负责合同的审核、项目的验收、质疑的受理和处理。每个项目在各部都有责任人,由部长对责任人的工作进行审查并进行监督;由分管主任对所管部门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网上政务系统保透明

完善制度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加强软硬件建设相结合,是中心工作顺利开展的一大法宝。中心以推动电子化采购为契机,全面开通了网上政务系统,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建立网络信息平台,将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及时在网上公布,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接受各方监督。开设了业务信箱、主任信箱,广泛听取社会各界、采购单位、供应商的意见建议。设立了热线电话和举报电话,方便采购单位、供应商办理业务和反映情况,并对收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在网上设立了供应商诚信榜及不良供应商曝光台,促进供应商依法诚实经营和公平竞争,保护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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