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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真招 对供应商实施信用“安检”

栏目: 政采要闻 时间:2015-07-20 20:22:02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制定《供应商信用核查操作规范》,明确供应商信用核查查什么、谁来查、怎么查、结果怎么用等内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出真招 对供应商实施信用“安检”


本报讯 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该查什么、谁来查、怎么查、查处问题怎么办?对此,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日前制定《供应商信用核查操作规范》,明确了信用核查的范围、内容、责任主体、途径和方法、核查结果的使用等问题。

《操作规范》明确,信用核查主要针对采购中心在组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中,对已成功报名且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开展。核查的内容包括是否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否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是否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有行贿犯罪记录档案。

对于信用核查的责任主体,《操作规范》提出,在评标现场,由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和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供应商是否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否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开展信用核查工作,打印核查结果,作为评审复核的认定依据。具体在资格审查阶段还是在评审复核阶段开展信用核查工作,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供应商数量确定。对投标供应商数量较多的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可在评审结果复核时,对评审排序前4名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信用核查,4名以内的按实际供应商数量进行信用核查。对投标供应商数量较少的采购项目,评审委员可在供应商资格审查阶段进行信用核查。此外,评审工作结束后,项目经办人在评审结果复核阶段,将评审排序前4名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查询名单》交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登记并提交到所属行政区域的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办公室取回登记后转交项目经办人存档。

《操作规范》还明确了信用核查的途径和方法。其中要求,评审委员会在评标现场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官方网站对投标供应商或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核查。评审工作结束后,采购中心向检察机关提交申请,查询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是否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在信用核查结果的使用方面,《操作规范》规定,供应商有被列入相关“黑名单”或行贿犯罪记录档案的,取消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或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中,在资格审查阶段,评审委员会通过信用核查,发现投标供应商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如其在《投标企业信用声明》中如实声明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在《投标企业信用声明》中未如实声明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并将其不如实声明、隐瞒失信记录的虚假应标行为按程序报财政部门处理。在评审委员会复核阶段,通过信用核查发现投标供应商存在违法失信行为未如实声明的,如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取消其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按照投标价格重新进行排序,并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载;如采用综合评分法,取消其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如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应重新组织价格评审,按照新的评审分值进行排序,并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载。项目经办人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复核阶段开展信用核查时,从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获悉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应将相关情况及不如实声明、隐瞒失信记录的虚假应标行为按程序上报财政部门,按财政部门的处理意见办理。(综合)


·编后·

在国家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大背景下,财政部、各地财政部门以及各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单位也在政府采购领域不断加大对供应商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作为各项惩戒措施中的重要一环,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核查已成为各地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但是,不少地方并未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核查工作的程序进行细致且明确的规范,致使此项工作在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流于形式,对违法失信供应商的惩戒力度未达预期。此外,也有部分地方要求供应商自行到检察机关等相关部门办理没有违法犯罪及行贿受贿相关记录证明等各类材料,并在参加投标时主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供应商的投标成本。相较于此,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不仅全面规范了供应商信用核查的操作程序及相关规定,还明确,核查责任主体并非供应商,而是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及采购中心办公室相关人员,这一方面能让供应商信用信息核查工作落到实处,使其能真正发挥对供应商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效力;另一方面,此举也将减轻供应商的投标成本,真正为供应商“减负”。因此,我们为这种做法“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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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493期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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