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 广东自贸区试点政府购买海关查验服务

广东自贸区试点政府购买海关查验服务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15-07-09 21:06:1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广东自贸区试点政府购买海关查验服务


本报讯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和广州市商务委8日对外宣布,南沙新区片区和广州空港经济区即日起在全国率先试点实施以政府采购形式支付海关查验服务费用的改革举措。该项举措有望对守法经营的企业产生显著利好效应,对于推动对外贸易“稳增长”有积极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应当接受海关查验”。在查验过程中,监管场所经营单位需要对涉及查验的货柜开展从堆场移至查验场地、拖运集装箱至地磅位置实施过磅作业、对集装箱进行掏箱(装卸)等作业。上述作业是码头为进出口企业提供的一种服务,因而进出口企业需要向口岸经营单位支付相应费用。而改革措施实施后实行由政府购买查验服务,意味着相关货物查验没有问题的,免除企业向码头经营单位支付吊装、移位、仓储等查验服务费用,改为由政府支付相关费用。

据有关部门介绍,该项改革措施的实施,将减轻进出口企业的负担,为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红利,对企业办理进出口业务形成吸引集聚效应,进一步促进通关贸易便利化。

对此,广州市信诚物流有限公司南沙分公司报关人员表示,该企业代理进口的货物有木浆、钢板等,出于进出口管理等要求,需要一定的查验率,但发现问题的比例非常低。“此次试点,我们这样的企业无疑是最大的受惠者。现在我们向码头支付的查验服务费用约500元/柜,试点后每票货物将节约成本1500元至4500元,预计仅今年下半年节省的查验服务费用就会有30万元之多。”

值得关注的是,并非所有进出口货物的查验服务费用均能享受政府购买的红利。广州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经海关查验发现问题的进出口货物,其涉及的查验服务费用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仍然由企业自行承担。此举充分体现了“守法便利、违法惩戒”的原则,以确保绝大部分守法经营的进出口企业最大限度享受相关便利。

(据新华社)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490期1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