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对部分办公设备实行批量集中跟单采购
广东对部分办公设备实行批量集中跟单采购
本报讯 广东省财政厅近日发布通知,对2015年度省级预算单位部分通用类办公设备实行批量集中跟单采购。
通知提出,批量集中采购成交结果及有效期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批量集中采购专栏”予以公布。在有效期内,预算单位如需追加采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A4激光打印机和空调机的,同一品目累计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可采取跟单方式。各预算单位应于2015年6月15日、8月15日、10月15日和12月10日前通过政府采购计划系统编报批量跟单采购计划,逾期未申报的,不予受理。批量跟单采购计划编报方式与批量集中采购计划编报方式一致。
在管理方面,通知明确,批量跟单采购纳入批量集中采购管理。各预算单位要指派专门部门和专职人员统筹负责合同签订、货物交验和资金支付手续。省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批量跟单采购的组织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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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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