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头条新闻 >> 四川省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政府采购活动严禁违规收费

四川省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政府采购活动严禁违规收费

栏目: 头条新闻 时间:2015-05-20 09:33:52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四川省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政府采购活动严禁违规收费


不得强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可以依法自行组织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

不得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拷贝开标评审视频资料以完整保存档案等正当服务请求

不得要求供应商到指定金融机构开户

政府采购活动严禁各类违规收费和违规代收资金、不得拒绝政府采购当事人提出的正当服务请求、不得设置门槛或者许可事项。记者5月19日获悉,为加强对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监管,省财政厅下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我省政府采购行为,净化政府采购市场。

《通知》要求,集中采购机构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具备独立非营利事业法人资格,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不得收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任何费用,其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所需正常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通知》明确,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要积极做好有关服务工作,逐步推进政府采购服务标准化。不得强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可以依法自行组织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不得拒绝政府采购当事人提出的正当服务请求,如采购代理机构拷贝开标评审视频资料以完整保存档案等。不得越权行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能,如制定政府采购规则、审查采购文件、暂停政府采购活动、受理供应商投诉等。不得设置门槛或者许可事项,如无法律依据要求进场交易工作人员提供证明其身份以外的资格证明材料、对供应商进行事前资格审查、要求到其指定金融机构开户等。(记者 刘文藻 李梓溶)


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四川日报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