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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系统:变更4类产品招标时间

栏目: 部委采购 时间:2014-02-21 10:53:0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本报讯 记者 陈昂 报道 国家税务局系统复印机、传真机、投影仪、空调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时间变更为每半年1次,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同步更新。

 

日前,国家税务局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对复印机、传真机、投影机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招标,在开标现场,采购中心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今后,国家税务总局系统复印机、传真机、投影机以及空调政府采购项目的协议有效期均变更为半年。本次复印机、传真机、投影机政府采购项目的协议有效期是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至2011930日。

 

记者在现场看到,复印机招标采购的产品包括黑白数码复印机和彩色数码复印机,按复印速度和配置分为6个品目,共有东芝泰格、京瓷、夏普、富士施乐、柯尼卡美能达、震旦、佳能、理光8家供应商投标,其中,有6家供应商投标了全部品目。投影机按光输出(流明)分为4个品目,共有航天信息、戴尔、爱普生等6家供应商投标,其中3家供应商投标全部品目。传真机招标采购的产品为收发两用普通纸激光传真机(适用公用电话线路),有航天信息、佳能、理光3家供应商投标。

 

据记者了解,本次国家税务局系统复印机、传真机、投影机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与上一期相比,各项产品指标及招标范围均保持一致。有变化的是投影机项目,为更好地满足国税系统采购单位的办公需求,增加了2000流明以上这一品目。另外,从传真机投标情况上看,投标供应商相对较少,只有3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传真机正在逐渐被多功能一体机所取代;另一方面,投标人应在中国关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厂商或其授权的唯一代理商。

 

通过此次公开招标采购,采购中心将确定复印机、传真机、投影机的中标供应商及中标价格,国家税务局各级税务机关将以中标价格为最高限价,在指定供应商处进行采购。中标供应商及其供货商在采购协议有效期内为各采购人提供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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