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本级公务车辆政府采购实行定点管理
区本级公务车辆政府采购实行定点管理
本报南宁讯 (记者/周红梅)近日,自治区财政厅下发了《关于2015-2016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车辆实行协议供货采购的通知》,确定了70家中标协议供货商为2015-2016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车辆定点协议供应商。
据悉,70家中标供应商给予我区公务用车定点协议优惠率均在2%以上,且本期车辆协议供货采购增加了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摩托车等产品的供货范围,采购人可优先采购节能和环保产品。
据了解,采购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定编手续后,一次采购单个品牌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区产单个品牌汽车在200万元以下的公务用车辆,在不低于中标优惠率优惠折算价格的基础上与供应商协商,按商定后的价格直接与协议供货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大大缩短了采购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自治区财政厅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力度,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定点单位和采购单位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出现违规行为,一经查证属实,将追究相关责任。
责任编辑:lilei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