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最高10万额度可购买研发服务
上海试点科技创新券 助力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
最高10万额度可购买研发服务
本报讯 为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科研创新投入成本,上海将试点开展科技创新券工作。据悉,此番试点的上海市科技创新券具有范围广、项目多、申请快、使用灵等特点。4月20日起可登录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申请,每个企业或创业团队每年度最高可申请1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额度。
据介绍,申请科技创新券的中小微企业必须是在本市注册并在本市纳税的中小微企业,并且与开展合作的单位无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而申请上海市科技创新券的创业团队则要求不具备法人资格,还未注册企业;入住上海市科技孵化器创业苗圃;创业项目需具有产品研发及转化所需的测试或研发工作(不包括仅限创业文本策划的项目)。创业团队注册企业后,不得在本年度再次申请科技创新券。
据悉,科技创新券可用于使用加盟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和上海市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上海市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提供的研发服务,包括测试检测、合作研发、委托开发、研发设计、技术解决方案等,服务范围以研发平台门户网站公开的服务项目目录为准。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商业活动,不纳入科技创新券的支持范围。
科技创新券采用电子券形式,事前申请,事后补助。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4月20日起可登录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申请。青年报记者留意到,上海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中需要提交科技创新券使用成效,即使用科技创新券解决的关键问题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
据了解,市科委将对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准,并通过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放科技创新券,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可在申请递交5个工作日后,通过该网站等查询结果。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之间,通过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在线使用科技创新券,预约科技服务项目。
需要强调的是,科技创新券不得转让、赠送、买卖等,在科技创新券申请、兑现过程中,中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停拨或追回财政资金。构成违法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责任编辑: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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