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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实施,有助于防范“采购任性”——访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财政厅厅长王一宏

栏目: 政采要闻 时间:2015-03-12 21:17:0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新法实施,有助于防范“采购任性”

——访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财政厅厅长王一宏

■ 本报记者 解希民

“从新《预算法》的具体条文里找,可能找不到多少与政府采购有直接关系的内容;但从新预算法在国家财政管理所处的地位和发挥的作用来思考它与政府采购的关系,就会豁然开朗……”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财政厅厅长,王一宏对新预算法的解读有着自己的观点。我们的话题便从新预算法开始层层展开。

有“法”监督,政府采购更加透明

“今年1月1日起,新预算法正式实施。新预算法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全面推进预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凡是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王一宏说,“有‘法’监督,政府采购更加透明。”

据王一宏介绍,围绕着落实新预算法,四川将从三个方面着力:首先,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不得执行没有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严格按照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编制预算,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具体到采购项目品目、数量等,实现政府采购预算应编尽编,应采尽采。同时,制定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事先明确采购执行时间,杜绝化整为零等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实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参与审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工作机制,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行为。

其次,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外,凡是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及时将采购人、政府采购预算或者采购最高限价、采购需求及配置、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中标(成交)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中标(成交)价格、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情况等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最后,严格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以及预算执行计划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政府采购执行,纠正随意购买行为。分散采购也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采购人不得自行随意实施。

突出监管,创新政府采购机制

“其实,新预算法为政府采购改革指明了新方向。”王一宏告诉记者,过去的一年,四川政府采购工作在深化改革、强化预算执行、加强制度建设、加快电子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实践。其中,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解决反映通用货物零星小额采购时间长、价格高、质量差等问题,取消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采购,实行网上竞价采购、商场直购和批量集中采购,成为四川政府采购工作的最大亮点。

王一宏介绍说,为解决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的“价高、质次、效率低”等突出问题,四川省制定了《关于创新政府采购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改革举措:一是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按照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政府采购代理行业自律组织。二是加强政府采购法制化建设。对各级政府及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政策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及时制定一系列政府采购制度。三是扩大政府采购范围。一方面,科学合理地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另一方面,要将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全部按照预算法的规定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方式和程序执行。四是改革完善政府采购操作执行。改革政府采购过度注重程序的操作执行现状,强化采购预算编制、采购需求论证和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用采购预算控制采购价格、采购需求论证控制采购规模配置、采购项目履约验收保障采购质量。对于采购项目履约验收,要改变采购人自行组织出现的验收虚设、验收不到位甚至搞串通假验收的状况,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参与,同时要引入非中标(成交)供应商、实际使用人和受益者、社会媒体等社会力量对履约验收工作的监督。五是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建立政府采购“诚信名单”与“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信息库,将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诚信情况纳入监督和公示范围。六是强化政府采购行为监管。加强交易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场所目录,进行规范化管理。创新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机制,采用联合检查、专项检查和定期抽查等形式,定期对政府采购合同、价格、质量和效率进行检查,建立涵盖各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政府采购绩效第三方评价监督机制。

强化编制,没有预算的项目决不执行

在王一宏看来,政府采购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上连预算,下接支付,对财政性资金管理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政府采购预算是保障政府采购合法性的前提。“我们坚持政府采购项目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决不执行没有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王一宏说,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一是可以防止规避政府采购违规行为的发生;二是可以从根本上控制政府采购价格,防止政府采购价格虚高;三是可以防止豪华采购、重复采购、无用采购等问题,促进资源优化合理配置。

王一宏表示,2015年,四川将继续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依法解决政府采购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设,制定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绩效评价、政府采购当事人考核评价和诚信管理、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等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力度,规范政府采购执行和监管行为,着力解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法不依的问题。开展采购人违法违规行为通报警示工作,强化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依法查处、记录供应商的违法违规和不诚信行为,按规定清退不合格和违规的评审专家。


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459期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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