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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等全国33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入市

栏目: 时政要闻 时间:2015-02-26 09:18:1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北京市大兴区等全国33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入市


北京市大兴区等全国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拟合理提高被征地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比例,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上述试点区域拟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地基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昨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开幕,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农村集体土地

存量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入市

根据现行法律,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受国务院委托,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作草案说明时说,在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停止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和第六十三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九条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出让等的规定,明确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允许存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姜大明说,试点行政区域只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非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不得入市。入市要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条件。入市范围限定在存量用地。

土地征收

被征地农民收益比例将提高

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区、市规定。

姜大明说,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关于征收集体土地补偿的规定,明确综合考虑土地用途和区位、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等情况,合理确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安排被征地农民住房、社会保障。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养老、医疗等城镇社保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留地、留物业等多种方式,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

姜大明说,试点行政区域将合理提高被征地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比例。国务院有关部门将通过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完善征地程序等方式,加强群众对征地过程的监督。

宅基地

防止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

现行法律规定,一般农用地转为建筑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

姜大明说,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二条关于宅基地审批权限的规定,明确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的,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下放至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姜大明说,试点行政区域在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宅基地退出实行自愿有偿,转让仅限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防止城里人到农村买地建房,导致逆城市化问题。

草案规定,上述调整在2017年12月31日前试行,对实践证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对实践证明不予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

■ 焦点

33试点地区如何选出来?

据国土资源部介绍,按照《意见》要求,坚持小范围试点,试点以县(市)行政区域为单位,统筹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兼顾不同发展阶段和模式,主要在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农村改革试验区中安排,总量控制在30个左右。

在试点选择方面,国土资源部主要依照三个标准:一是试点地区党委、政府重视程度高,工作基础比较好;二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率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全面覆盖,土地管理秩序好;三是农村集体组织健全,群众支持。

据新京报记者统计,33个试点区域基本覆盖全国各省(区、市),其中浙江和四川分别有两个试点区域。

北京大兴早在2011年左右就开始试点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作。例如,大兴旧宫镇开发的部分项目土地仍归村集体所有,地上商业产权交给投资商,村民既可以从投资商支付的“土地租金”中获益,又可以从商业项目收益中得到分红。

土地征收补偿多高才合理?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提高到多少才算合理,成为昨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的焦点。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作草案说明时说,试点区域将综合考虑土地用途和区位、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等情况,合理确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安排被征地农民住房、社会保障。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养老、医疗等城镇社保体系。

朱静芝委员说,征收农民的土地必须付够补偿,但由于各地发展水平不一样,县与县之间、市与市之间不一样,补偿标准也不一,因此建议今后可以以省为标准,允许各省在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很不发达的地区有不同的标准。

丛斌委员认为,草案的表述为“合理确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建议将“合理”改为“综合”。他说:“土地的征收补偿标准不是谁认为合理就合理,而应依据土地的用途、区位、经济发展水平、收入等情况综合确定。”

令狐安委员表示,草案说明称“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医疗等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目前城镇实际上是两个保障体系,一是城镇职工保障体系,二是城镇居民保障体系。目前各地一般把被征地农民纳入标准较低的城镇居民保障体系。他建议,征地农民纳入社保不能搞一刀切。“如果一刀切,全部都按照城镇一般居民参加社保依然是对被征地农民的剥夺。”

本版采写/新京报首席记者 关庆丰


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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