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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已选择6个省市启动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工作

栏目: 时政要闻 时间:2015-02-12 09:17:0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央行:已选择6个省市启动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工作


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中国人民银行2月10日召开2015年全国国库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潘功胜指出,2015年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事中监督,加强运维管理,牢牢守住国库资金安全、业务系统稳定运行两条底线。

潘功胜表示,2014年各级国库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业绩。突出表现在:《预算法》修订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坚持并完善了央行经理国库制度;与财政部共同出台了《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并选择6个省市启动了试点工作;国库调研分析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国库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高;国库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等。

全文如下:

2015年2月10日,人民银行召开2015年全国国库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总结了2014年国库工作,分析了当前国库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研究部署了2015年各项工作任务。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潘功胜出席会议并讲话。

潘功胜表示,2014年各级国库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较好的工作业绩。突出表现在:《预算法》修订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坚持并完善了央行经理国库制度;与财政部共同出台了《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并选择6个省市启动了试点工作;国库调研分析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国库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高;国库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等。

潘功胜指出,2015年是新《预算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也是人民银行经理国库30周年。各级国库要认真学习贯彻《预算法》,全面高效履行经理国库职责。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事中监督,加强运维管理,牢牢守住国库资金安全、业务系统稳定运行两条底线。积极稳妥推进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增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性、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分析研究工作,提升服务地方经济决策的水平。

潘行长强调,《预算法》颁布实施是加快推动我国预算法制建设、全面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新《预算法》坚持并完善了人民银行经理国库制度,2015年人民银行要积极参与《预算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人民银行经理国库制度的内在要求。对于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工作,试点地区要严格按照《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开展地方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关于国库统计分析工作,各级国库要高度重视,不断提高统计分析研究水平,以此提升国库工作的地位和影响力,打造“央行经理国库”的优质品牌。

会议由国库局局长刘贵生同志主持,人民银行有关司局和分支机构参加了会议,5个分支机构的参会代表做了经验交流发言。


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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