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动态 >> 河北:投标保证金上缴本级国库

河北:投标保证金上缴本级国库

栏目: 地方动态 时间:2014-02-21 10:52:51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本报讯  记者王晓清报道 今后,在河北省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不予退还的保证金,由集采机构、采购人按照本级缴库程序上缴本级国库。行政处罚金由被处罚人按照本级缴库程序上缴本级国库。

 

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河北省财政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日前发出《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和行政处罚罚款上缴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提出,在河北省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出现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采购文件约定不予退还保证金(招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情形,由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按照本级缴库程序,将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上缴本级国库。在本省政府采购活动中,政府采购相关方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被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由被处罚人按照本级缴库程序将所罚款项上缴本级国库。

 

《通知》还明确,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以前年度收取的不予退还的保证金,按上述要求于2011630日之前办理上缴手续,缴入本级国库。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收取的不予退还的保证金,由相应采购人办理缴库手续。

 

责任编辑:

本文来源: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