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头条新闻 >> 新能源车充电设施建设获财政奖励

新能源车充电设施建设获财政奖励

栏目: 头条新闻 时间:2014-11-26 10:25:07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新能源车充电设施建设获财政奖励


新能源车“国六条”扶持政策细则正在逐一落地。25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的通知》(下称《通知》),称中央财政拟安排资金对2013年到2015年期间新能源汽车推广效果较好的城市或城市群给予充电设施建设奖励,重点集中在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推广数量以纯电动乘用车为标准进行计算,年奖励额度在1000万元到1.2亿元之间。

业内人士认为,充电难题是新能源车发展的核心“痛点”,此次中央财政给予相应奖励,充电设施建设有望迎来高峰期,600亿元市场加速全面启动,这对整个新能源车上下游市场都有极大利好。

根据《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俗称“国六条”)的部署,《通知》对在四部委批复备案的、成效突出且不存在地方保护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或城市群给予奖励。推广数量以纯电动乘用车为标准进行计算,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按照相应比例进行折算。

中央财政根据推广数量分年度安排充电设施奖励资金,划分为四个档,其中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等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中的城市或城市群,2013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最低不少于2500辆(标准车,下同),可获得2000万元到7500万元不等的奖励。2014年度的最低推广量则是5000辆,奖励标准在2700万元到9000万元不等。2015年度推广量要求不低于10000辆,如果能达到或超过25000辆,则可获得1.2亿元的最高奖励。

《通知》明确,奖励资金由地方政府统筹用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领域,不得用于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等。

长江证券研报指出,本次政策的出台,将从一定程度上缓解电网公司投资压力,加快充换电网络建设。这一过程中最先受益的是网内装备企业。

根据《电动汽车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到2015年底,我国计划在20个以上示范城市和周边区域建成一整套由40万个充电桩、2000个充换电站构成的网络化供电体系,预计总投资在600亿元以上。“在政策鼓励与倒逼下,新能源汽车将加速普及。”渤海证券分析人士认为。


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