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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在京召开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工作会议
本报讯 9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在北京召开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工作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出席会议并讲话。
在谈到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基本定位、设定依据时,罗国三说,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基本定位是中央政府投资领域(工程)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目的是通过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认定及后续监管,规范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行为,强化全过程管理。其设定依据包括《政府采购法》第19条第1款规定、《政府采购法》第2条规定、《招标投标法》第14条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中要求“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中介服务管理,对咨询评估、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实行资质管理,提高中介服务质量”的规定和2004年11月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签定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确认书》。
在谈到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与其他招标代理资格的关系时,罗国三说,政府采购代理资格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和非招标方式采购工程的采购代理业务。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适用于使用中央财政性投资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也可以理解为适用于采用招标方式的中央政府采购工程的招标采购代理业务。2种资格认定互相补充,共同构成完整的政府采购领域代理机构资格体系。
据悉,526家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负责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周黎洁)
国家发展改革委
将修订《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本报讯 9月14日下午,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在京组织召开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座谈会,获得甲级、乙级、预备级资格的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处长韩志峰在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工作会议上讲话时曾指出,上述管理办法已经发布5年多,客观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根据情况变化进行修改。韩志峰说,修改的初步设想包括:一是提高门槛。二是减轻代理机构业绩申报工作量。三是重视日常管理,进行动态调整,严格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四是把招标师资格管理引入到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当中。
据悉,2005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并在2006年启动了第一批资格认定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了4批认定工作,有542家招标代理机构获得了相应资格,其中甲级机构115家、乙级机构314家、预备级机构113家。(周黎洁)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不再受理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本报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近日发布信息显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被列为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为了做好取消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这一行政审批项目后的相关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就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规定:从发文之日起,《关于印发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及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予以废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已取得《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的,期满后自动作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药品监管职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据新华社)
财政部
授予34家代理机构甲级资格
本报讯 实习记者冯艺报道 9月21日,财政部在《中国政府采购报》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第四号公告,确认22家公司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并授予34家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格。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9号令)第8条规定,财政部发布确认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22家公司及授予甲级资格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34家公司的名单公告,并将每家公司被授予的具体资格内容进行了公布。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第31号部长令)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以来,截至2009年底,全国社会代理机构的数量已达2000多家,其中,甲级代理机构有800多家。
据悉,从今年5月份开始,财政部在其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报》开设“财政部信息公告专栏”,定期公告政府采购信息,包括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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