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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出差不要求必须住定点饭店

栏目: 政采要闻 时间:2014-10-20 19:57:36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公务出差不要求必须住定点饭店


本报讯 财政部办公厅近日公布了最新制定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其中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不要求必须入住定点饭店,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须按标准交纳伙食费。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财政部于去年年底重新修订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此次发布解答,主要针对部门和人员在新规执行中咨询较多的一些具体问题。

《解答》明确,除接待单位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出差人员就餐应自行解决。接待单位协助安排就餐的,出差人员应在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内向接待单位交纳相应的伙食费。接待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接收凭证(不作报销依据),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接待单位的招待费支出。

公务人员到常驻地以外参加会议、培训的,会议、培训期间执行会议和培训费相关制度。往返会议、培训地点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出差人员原则上可乘坐全列软席列车软座。出差无住宿发票住在家里可依规报销差旅费。经单位领导批准,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回家省亲办事的差旅费超出部分需自理。

《解答》指出,新修订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不要求出差人员必须入住定点饭店,从2015年起,财政部也不再组织招标采购出差的定点饭店。此外,新修订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实行分地区按级别制定每人每天住宿费开支标准,在规定标准之内出差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与其级别相适应的房间类型,对司局级以下2人住1间房不再作硬性规定。

据了解,2006年年底,财政部发布《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中央国家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实行定点办会。(宗禾)


责任编辑:lilei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第422期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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